艳遇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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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昙花一现-第6部分
    快乐得像只百灵鸟。她的长发呀,丝袜呀,手表呀,皮鞋呀,一件件被细细妥妥地褪下来,安安稳稳地放到它们应该呆的地方。而女主人应该呆的地方就是床上了,他们像两床被子一样交织叠在床上。看不清谁是谁,听不清谁发出的声音。  我是一条鱼。  我在水晶缸里游来游去,我的鱼姑娘小已经死了。  我的女主人很少出门。  大多数的时间,她趴在桌前写日记。  我想,如果她是一条鱼,必然同我一样孤单。但是,她对赏花者摇尾乞怜的样子,又像极了我的小。  每当女主人在鱼缸前摊开日记本时,我总是一动不动地静静注视着她。注视她蜷曲的长睫毛,微微侧头的样子,以及在白纸上涂涂改改小女孩子般的神态,都让我想起我的小。  我的小原本跟我一样,只是一条小锦鲤。我们都有柳叶般轻薄的身体和灵活的小尾巴。  在我们生活的水池里,睡莲安详地绽放,蜻蜓宁静地飞翔,阳光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们总在天亮时温暖我们所在的水面。  如果不是她的远亲--一条小粉鲫,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来池塘探亲,我和我的小也许现在还在那潭碧波里自由自在地游泳呢。  小粉鲫对小说:“跟我一起到人的世界去吧。那里四季如春,食料充足,宠爱的目光聚集在你的身上,比阳光还要温暖。”粉鲫晃了晃薄纱般的尾巴说,“去求求深水里的河鳗,她会给你一条美丽的尾巴。有了它,下次我就可以介绍你去我的主人家。”  粉鲫在她主人的网里慢条斯理,得意洋洋地教导小。  每回粉鲫探亲,总是被放在一张透明的小网里,网的收口处是一只像皱树皮般苍老的手。我们跳出水面时,攥着网的老太太吃了一惊,差点掉进池塘。但是,她却飞快地撒了一把面包屑给我们。  在网里的粉鲫又接着说:“瞧,施于者是不是够慷慨?”话音未落,她便被网拽了上去。她的嫩腮被一根网丝紧紧勒住,这弄痛了她。粉鲫咽了咽口水,挣扎了一番,妄图摆个舒服的姿势,但显然未果。  她露给我们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旋即不见了。  小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知道,她动了心。  行踪诡异的老河鳗住在睡莲根部纠缠得最密的水池深处。大多数的时候,她总是把身体埋在淤泥里,露出黑亮亮的脊梁和一对闪闪发光的眼睛。  我们并不喜欢河鳗,正如河鳗并不喜欢阳光一样。但是,小决定去找她,让她赐自己一条轻纱般美丽的尾巴。  我们游到黑淤泥软床上时,老河鳗正穿着黑色的睡袍,跳着古怪的舞蹈,像水底最柔软的水草一样,扭来摆去,嘴里哼着一首奇异的无字歌曲。  水蜗牛和水蛭在她的身边伴舞,一些灰色的藻类把这里弄得大雾弥漫。  “你要驾驭灯红酒绿的生活,必须懂得怎样把环境搞得乌烟瘴气。”老河鳗舞动着黑色的短鳍,半闭着眼睛对我们说:“而且,你必须要付出自由和爱的代价。”  小略作踌躇。我在小身边游来游去,你知道,一条真正的鱼是不善于为别的鱼的命运出谋划策的。小低下头来,像在数身上的鳞片,那是不安的表现。  “你会拥有一切。锦衣美食,温暖与爱抚,你从此不必在险象丛生的池塘里觅食。冬天的时候,你也不必忍受寒风与冰的侵袭。你的人生从此……”老鳗鱼扭动身肢,做出一些华丽诱惑的动作。

    水晶缸里的观赏鱼(3)

    小的手碰触到我的手,她手心冰凉,面色却绯红。  穿黑丝绸的老河鳗从淤泥箱子里取出一件又一件绚丽的衣裳:“瞧啊瞧啊……哪一件都适合你。”  小呼吸急促,心跳快得如同飞奔时的脚步。老河鳗轻手轻脚地游向她,把一件火烈鸟翅膀般美丽的衣裳披在了小的身上。  成了一条美丽的鱼姑娘,并从此失去了自己的名字。  之后不久,她被我们的女主人指着,说:“你就叫小吧。”  说什么都是徒劳,小已经不可能复活。  透过水晶鱼缸,我只能看到变形的女主人,变形的赏花者以及有着粗短手指的保姆阿姨。  女主人大致处于两种状态:等待和非等待。而不论哪一种状态,她都显得神经质。  赏花者来去匆匆,背影臃肿,面目模糊。  保姆有着凶恶的眼神和粗短的手指。  写到这里,我已筋疲力尽。  今天是个阳光很好的周六下午。我在听mcygry的歌,我的保姆坐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她有高挑的身材,漆黑的头发和纤长的手指。  我的心里有一些伤感,为了那条名叫小的鱼,为了小的鱼男朋友。它现在大抵正呆在鱼缸里叹气或发呆。  感谢我的语文老师,教会我用写字谋杀时间。  游戏之作,到此结束。黄昏初现,再见。

    不忠男人的命名(1)

    今天我是在三里屯见到怪怪婆的。  她穿着一条艳红的八分裤,脚踏一双嵌满粉红小珠珠的大红软牛皮平底鞋,还把她的披到腰际的发散开来,如果不仔细看,真的认不出她来。由于她今天的精心打扮,当我和她打招呼时,她没有像往常一样逃遁。这是她惯于做的事情,往往在我叫一声“怪婆”之后,便消失在人群中再也找不到她。  有时候,我怀疑那个坐在露天酒吧里背对我扎着马尾辫的艺术家是她,但对方转过头来是一脸愤愤不平的表情--我的怪婆决不会有这种苦大仇深的眼神;有时候,我会以为那看上去是男子,事实上是女儿身的新酷女子是她,但当对方向我抛来迷离眼神时,我知道自己又一次认错了人。我的怪婆是个心地如同水晶般的老小孩,她才不会那么狐媚。  后来,怪怪婆对我说,她之所以会逃掉,是因为她的装束难看。她有时是个疏懒的女人,有一回我在看到她的嘴角挂着几天吃剩的饭粒,就愤怒地对她说:“如果你再这样邋塌,我就再也不希望见到你啦。”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结果整整一个夏天,我只见过怪婆十次,其中有九次都让她逃脱了去。这一回,她远远地就对我展露颇具魅力的微笑,想来是因为装扮出色,化妆精心的缘故。人家常说美丽的外表可以增加女性的自信心,看来果真如此。  虽然我家怪怪婆是千年老巫,但她女人心性却没有因她高深法术而改变多少,相反,我倒是感觉她愈来愈孩子气。由此想到适于人的道理也适于巫婆和妖精,所谓“老天真”,“老小孩”,“老来俏”大抵指的就是这个。  怪怪婆带着快活矜持的笑容,在满面狡猾的小贩和人高马大的老外以及花花绿绿的酒吧客中,向我不为人知地做了一个飞吻。然后昂着头,挺着胸,热性十足,像一头骄傲的母鹿那样步态轻盈地自窄小马路披荆展棘横穿过来。  喧闹的人群和拥挤的车流突然一律沉默,向这个美丽女人行注目礼。  “妹妹,你瞧!这里是高级轿车。”她笑道:“你看,所有出租车在四点以后就不允许进入三里屯这条酒吧街了。”  她对我挤了一下美丽的左眼:“可是,这些酒吧全是低鄙粗陋的违章建筑,哪有文化可言,你们却趋之若鹜。人类真奇怪。”  怪怪婆又挤了一下美丽的右眼:“现在,我需要在夜里飞到西山,才能找到一处安静的地方睡觉;而十年前,这里还是安静的池塘和田野,吵醒我的只有月光的播撒声和蝉鸣。”  “现在是网络时代啊,怪婆。网络时代一天等于一年的。”我说。  怪怪婆的手很自然地凑上来,亲热地拉住我的手,她握手的方式很奇怪,五个手指妄图与我的五个手指相互纠缠。这是他们一种正常的社交礼仪,可是人类却不喜欢这样做,除了跟自己最亲近的恋人偶然有如此亲近的举动外。  于是我甩开怪怪婆的手说:“别这样拉着我,人家会以为我们是同性恋的。”  “怎么可能是同性恋?最多是人怪恋。”怪怪婆不以为然地收回了手,又眨了一下她美丽的左眼。  “你别总是一会眨左眼,一会眨右眼的。我们人类做调皮状,眨眼睛只固定眨一只的。”我被她调皮地不断变换眨动眼睛弄得头晕。  “哪一只?”怪怪婆不断地一会儿眨左眼,一会儿眨右眼,饶有兴趣地问。她最近十分喜好模仿人的动作和性情。  “一般来说,左撇子眨左眼,右撇子眨右眼。”我回答它。  “啊,这一点,我比你们人类要先进!我的左手如右手一样灵活,左脑和右脑一样聪明!”怪怪婆得意地说:“你看你看!”她从耳朵后取下一块小小的树皮,上面尽是我读不懂的蚯蚓状文字。  “这是狐狸国的智商和体验证明,上面的文字说我怪怪婆是个全才!”她得意洋洋地笑着,“我决定,我要两只眼睛一起眨,既然你们对眨眼睛有这样的规定,那我也入乡随俗吧。”然后我发现怪怪婆只要作调皮状,就一下子闭住所有的眼睛,像等待接吻的少女。

    不忠男人的命名(2)

    我站在“男孩女孩”酒吧门口,跟怪怪婆聊了不到三十秒钟,就被那个长着熊猫眼的酒保打断了三次。  第一次他说:“要不要进去喝一杯酒?”  第二次他说:“要不要进去喝一杯酒?”  第三次他还是说:“要不要进去喝一杯酒?”  “他们的智商为什么那么低?记性那么差,明明说过不进去了嘛!”怪怪婆气愤地说。  接着,我们又被卖花的小丫头打断了两次。  第一次小姑娘问:“姐姐,要不要给这位漂漂姐姐买一枝花?”  第二次小姑娘问:“哥哥,要不要给这位漂漂姐姐买一枝花?”  怪婆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小妹妹,你看看清楚呀,我也是姐姐呢!”  小丫头翻了怪婆一个大白眼说:“不是叫过你姐姐嘛,叫姐姐你不买。我只好叫你哥哥啦!”  怪怪婆气得闭住所有的眼睛,并在五分钟内拒绝睁开。  最后,一个男人围着我们转了三圈,苍蝇般发出嗡嗡的声音。  怪怪婆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道:“你再哼哼,我就要手起刀落啦。”  男人骇了一跳,远遁了。  忍无可忍的怪怪婆终于提出了要上我家看看的要求。  可是我不太情愿。因为我已答应人家今天把书稿交出来。我已经被人家追得穷途末路,再拖就要砸自己的饭碗了。  要是不幸让怪怪婆来了我家,我整个晚上都要听她絮叨,纵然她是一个比较现代的巫婆。她的脚趾指甲上,虽然涂着金色甲油,可那是人鱼眼泪做的;虽然她的耳朵上也佩戴着叮当作响的耳饰,可那是她从林间水中得到的各种证书;虽然她也用香水,却不是那种可以引起想像与欲望的味道,她的香水只能让人想到入定的老僧,禅房深深的花木;虽然她也跟我一样,长发披到腰际,可那只是在银发外披了一层最神秘的海藻。  这些“虽然”决定了她虽然摩登,但毕竟有了几千年的岁数,有时还是禁不住地要多絮叨几句的。人家说尊老爱幼,我总不能拒绝一个几千岁的长者恳切真诚的倾诉吧。  怪怪婆真挚澄澈的目光着实让人无法拒绝。  “好吧。”在与她的目光对峙了一分钟后,我终于下决心道,“我欢迎你来我家,可是有一个条件。到了家里,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不许跟我说话。我要替人家赶稿,赚钱糊口呢。”  怪怪婆闭了一下所有的眼睛,很潇洒打了一个响指,快活地说:“understood,go!”  b  我出生的时候就认识怪怪婆了。  那是七十年代初四月的一个凌晨。  经过艰苦的旅行,我从那个热带潮湿的地区--母亲体内,挣扎着爬了出来。从温暖的黑暗中一下子掉到了光明的寒冷里,真让我不能适应。由于我还未学会用身体运动,只好大声地哭喊,那是我惟一能选择的运动方式,期待以运动产生热量,因此抵御寒冷。  护士的手虽然柔软,但和她们的白制服一样寒冷;母亲的目光虽然温暖,可是太过湿润,我可不喜欢,我在潮湿里呆得太久啦。  突然,我看到窗户外面飞进来一个身披黑斗蓬的小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有着灰灰的皮肤,尖尖的牙齿,眼睛里闪动着类似狐狸的狡黠光芒。她的手上还带着一副可爱的白羊羔皮手套,我知道这手套是属于《阿丽思漫游奇境记》里的那只名叫玛丽安的兔子的。我上路前,还看见玛丽安穿着礼服,头顶礼帽在草丛里跑来跑去急切地寻找它们,因为他可不想行头不全地出度公爵夫人的晚会。  果然不错,小老太太在我同情地回忆那只为了这手套几乎发疯的兔子时,飞落到护士的手上,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良三,这是兔子玛丽安的手套。如果你不告密,我就分你一只!”  因为我不清楚良三是谁,所以不能确认这个瘪嘴小老太太是不是跟我说话,我只好凝神静气地盯着她看。

    不忠男人的命名(3)

    这时,我听见那个名字叫做“爸爸”的男人指着我满面喜色地说:“我们家里有了良辰,美景,这个小丫头就叫良三吧。”  怪怪婆对着我调皮地闭了一下她美丽的左眼,取笑道:“废话,还用得着他来说嘛!”我注意到除了我,似乎没有人看到这个站在护士手上的,正在对我耳语的黑斗蓬老太太。  “怎么样?良三,给你一只手套!不要向那只兔子告密!”怪怪婆不由分说,就把那只手套戴在了我的左手上,我的左手后来非常的灵活,我用它吃饭,用它写字,用它打乒乓,大家于是管我叫左撇子。  我一直后悔自己一时迟疑,未能向怪怪婆把那只手套也要过来。就此问题我跟怪怪婆讨论多次,怪怪婆总是把话题岔开去,不触及实质。最后,逼急了她就说:“良三!这是机会,机会失去了,你就再也得不到了,虽然那只手套还在我手上,可是我不会给你!她在空中挥舞着那只雪白的羊羔皮套,得意洋洋地教训我:”我第一次跟你谈这个问题的时候,你虽然睁着大眼睛,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没说出你的欲望,也没有争取。现在,你有能力了,你想要了,你可以开口说话了,但机会没啦!所以,你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当机立断。现在?没啦!!“怪怪婆说到这里,恶狠狠地盯视我。好像我是一只肌肠辘辘的恶狼,正伺机要掠夺牧羊人的绵羊一样。  绵羊在她严谨的看管之下。而我错过了,再也得不到啦。  c  现在这个装扮成都市女郎的千年老巫要跟我回家去。  她一路兴高采烈,东张西望。  ”妹妹,这院子里的树又长高啦。“  ”妹妹,有一朵牡丹花给我写信说,你们这里经年飘散着炸薯条的臭味,以至于她开花时都弄不清该散发什么样的味儿才正确。“  ”你门前的那株惯于偷懒的喇叭花,已放弃只在清晨开放了。她说她更喜欢在黑夜伴着酒吧街的爵士乐开放。你瞧,她的颜色都变成黑的啦,像酒保的熊猫眼。“  怪怪婆一路喋喋不休,她跟这座城市里的植物和动物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不过,大多数的动物都迁居了。特别是小鸟。现在这座城市里留下最多的是喜欢幸灾乐祸的乌鸦和最爱溜须拍马的喜鹊。  ”他们最喜欢向你们人类学习啦。“怪怪婆不屑地说。  院子里茂盛的杨槐遮天蔽日,这使位于底楼的我的房间终日不见天光。  乌鸦和喜鹊的叫声间或响起,风过树梢的声音常让人在正午时分感到夜的凉。  穿过暗黑阴冷的走廊,我听到房间里传来”嘤嘤咛咛“的哭声。  我花了不少时间在包里寻找那把钥匙--它太过孤零零了。小小的一枚,一旦被我扔进包里,就像鱼儿跃进大海,再要找它,颇费心神。  我小时候,倒有一长串的钥匙。铜的、铝的、铁的,栓在五彩的玻璃丝绳上,挂在我胸前,像一串铃铛,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幸福的叮当声。那时候,有许多扇门等待我的进入,有许多抽屉期待我的开启。  随着岁月流失,属于我的空间愈来愈少,直到最近,留下这孤零零的一把钥匙,用来开打异乡租来的黑暗小房间一扇孤独的木门。  我的手指绝望地在空落落的包里打捞。哭声越来越悲伤,声音越来越细小。  ”你要再找不到,这声音就要逃掉啦!“怪怪婆焦急地说。  ”逃就逃了吧,哭声留着它做什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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