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Xing爱与婚姻(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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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Xing爱与婚姻(全本)-第8部分
    得过于整洁会减少小家庭亲切随意的气氛,等等。例如,一位离婚者说,“我与丈夫拥抱接吻他总觉得害羞、浪费时间。有时我做好一桌菜叫他来吃,他却说何必费这么大劲,熬一锅粥也照样吃。”另一男性离婚者酷爱大自然,热衷于采集蝴蝶标本,妻子缺乏共同的志趣爱好,受不了丈夫一心扑在蝴蝶上冷落了自己,加上其他原因终于导致离婚。还有一离婚者这样叙述他们分手的经过:“我与丈夫认识10年,自由恋爱5年后结婚。双方都是人学毕业,又都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彼此非常相爱,性生活也很和谐。但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感到互相不适应,哪里不适应也说不清。经常互相脾气剌激对方,或赌气谁也不理谁,然后再和好。和好后好像爱得更深了,又好像总也抹不掉互相刺激时的阴影,觉得更伤心厂,于是又闹别扭,争吵赌气……冷静下来想一想,什么隔阂也没有,久而久之却又分明产生了不可弥合的感裂痕,再也提不起绪,连吵架赌气的绪也没有了,终于平静友好却又极其痛苦地分了手。直到现在想起来仍像是一场梦。”

    性生活不和谐是导致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在中国人的观太念里,性生活不和谐是不大能说得出门的理由,因此被调查者在这个问题上往往闪烁其词。样本中对夫妻性生活表示满意者河仅占10。11,感到不和谐者占34。5%,感觉一般者占文37。7%,其余对此持回避态度。一女性离婚者因丈夫性机能亢集进难以承受而提出离婚。一男性离婚者因突阳痿,多次求医不果,其妻提出离婚。另一女性离婚者结婚6年,对性生活从最初的缺乏兴趣到反感以致不堪忍受,一听丈夫出差要回家神经就开始紧张。一位男性离婚者说,“新婚之夜初次**时妻子就痛哭不已,随后十几天什么也不说,更不让我碰她,以后的性生活始终缺乏激,说不出的乏味、别扭、不和谐,直至离婚广一位女性离婚者在怀孕前与丈夫十分相爱,性生活也和谐甜蜜,怀孕后怕影响胎儿育即完全中断了性生活。孩子生下后因辛苦劳累对此事兴趣不大,后来竟展到厌恶反感,于是与丈夫签订“合同”一每月初日过性生活,其他时间一概不接受。双方立下字据,签字両押。此后一到每月第一天,丈夫就又是冼澡更衣,又是打酒买肉,如同过节一般高兴。即使这每月一次的性生活,女方也纯是应付,好像受难,终致双方离异。

    除上述4项之外,离婚原因还有:无法解决与父母一起生活的矛盾,一方不想要孩子,有恶疾,妻子婚前**,配偶出国等等。

    离婚过程

    在样本中,先提出离婚且对离婚态度更坚决的一方为女性的占58。3,为男性的占26。2,双方同时提出且态度同样坚决的占巧。5%。婚姻维持时间最长的为31年,最短的为半年,平均10年。从开始提出离婚到离成婚,最长的18年,最短的一个月,平均3年。离婚前有过分居经历的占88。4%,分居时间最长的7年,最短的两个月,平均2年。对“准备离婚时与哪些人商量过”这一问题,回答“自己作主,没找人商河量”的,“和家人商量过”的占33。8,“和朋友商文量过”的占12。4%。离婚过程中与配偶商谈最多的问题依次为:感,孩子,房子和财产。最终能在上述问题上达成协议的占88,不能达成协议的占12。

    5.第九章 离婚(5)

    离婚过程对多数人来说无疑是个痛苦的过程。***在问答“离婚之前、离婚过程中和离婚之后这三个阶段中在哪个阶段最感孤独、最影响健康和工作绪”这个问题时,65%的人认为是在“离婚过程中”由于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极度痛苦和不理智,对配偶由爱生怨或生恨者有之,采取报复行为者有之。女性往往采取破坏对方名誉的手段,而男性则往往以暴力相威胁。

    关了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双方一般各得、个或两个,但也有一方(往往是男方)得不到子女的况。例如,一位男性离婚者希望得到两个儿子中的—个,怛15岁和10岁的两个孩了均明确选择跟母亲。

    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得到孩子的比例高达以上,旦多数都是双方同意的。离婚过程中为子女归属问题生剧烈冲突的在样本中并不多见。对“未得到子女的一方能否看望孩子及多长时间可以看一次孩子”的问题,问答可随时自由看望的占37。5,二周至半年看望一次的占18。7,有25的离婚者因宵怕影响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害怕打乱孩子内心的平静、或想比孩子尽量忘掉自己以及不想看望等理由,在离婚后不看望孩子;尚有6%的离婚者看不到孩子;其余的人对这一问太题未予回答。例如有——位女性离婚者,因离婚后调往异地工作而基本上无法与孩子见面。另外一位女性离婚者,在孩子18岁前不准前夫看望,理由是以此惩罚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的前文配偶。

    未得到子女的一方每月(或每季度、每年及一次性)按时付抚养费的占93。3,其数额最多为每月70元,最少17元,平均30元左右。但他们付出的实际数额往往高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时的规定,最高可达每月100元,平均40元左右。一般是付费一方自愿这样做的。

    在财产的分割上,样本中有36的人认为这不是重要问题,不愿斤斤计较而愿做出让步。28的人甚至表示随对方挑选或只带走自己简单的衣物。其中多数是因孩子归了对方而不争甚至不要财产的。还有一些人或因自己一方外遇造成离婚,心里有负疚感,或因系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只求能遂愿而别无他求,或有过失,被对方“扫地出门”。样本中认为财产分割合理的占43。4%,不合理的占17。4%,无所谓的占39。

    离婚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住房问题。在住房普遍紧张的况下,离婚后一方往往失去住房,或凹父母家中,或住集体宿舍,还有人无固定住处,被戏称为“马路天使”,在亲友处借宿。例如,有一位女性离婚者因无房而不得不放弃子女抚养权,以致对方再婚后孩子得不到良好照顾,自己也无法要回。

    离婚过程中,当事人有时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干预,其中包括双方家长、亲友及同事的各种反应。从我们的样本看,除一方有通j或外遇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的况外,行政领导、家长亲友及社会舆论强烈干预离婚事件的况已不多见。对离婚当事人的行动更为理解的多为朋友,而不是家人。

    离婚后果

    离婚后果包括离婚对当事人精神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的影响,以及对孩子心理、抚养、教育等方面的影响。

    当事人对离婚总的感觉有:认为离对了、必须离并有轻松感、解脱感的占54。5;认为不是好事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的占36。3%;认为自己倒无所谓但对孩子不好的占22。7;认为不该离、离了不好的占9。1%,等等。多数人在离婚后有孤独感69%。一位女性离婚者说,“离婚后的家就像一片废墟”。一位男性离婚者说,“31年的夫妻一朝分手,过去的生活就如同是一场梦。自己硬挺着,精神尚未失常,已是勉为其难”。

    将近半数的离婚者由于没有一个可说心里话的朋友圈子,更使其孤独难以排遣。离婚后无孤独感的在样本中仅占30。9。据一位女性离婚者说,自己从原来两人终日缠绕不清的感痛苦和烦恼中解脱出来,“眼界开阔了,对生活的理解也加深了。”一位男性离婚者说,离婚后自己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好像—下子就成熟了。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业余活动中都更加坚强和自信了。

    6.第九章 离婚(6)

    离婚者是否较快地摆脱了离婚所造成的感痛苦可从对前配偶的感觉上反映出来。样本中对前配偶感到憎恨、厌恶、反感的占36,怀恋、思念的占4%,一般友好的占16%,冷漠、无所谓的占28%,有又恨又想又悔等矛盾心理的占16%。换之,有56%的离婚者对前配偶仍难以释怀,不能摆脱感的折磨。

    离婚者还要面对周围的舆论。在回答“别人对你离婚的看法”这一问题时,76。1的人认为自己处于猜疑、议论和讥讽河之中,感到有压力。据被访谈者说,人们对其离婚有如下反文应,“人们对我有千奇百怪的看法和猜疑”、“看法不好了”、“认为离了婚的女人就像犯了罪”、“不理解、莫名其妙”、“看我的眼光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有可怜的、同的,还有幸灾乐祸的”、“怀疑我生理有缺陷,被当成谈资笑料”等等。一位男性离婚者说自己“被那些给大女们介绍对象的人包围着,被周围所有的目光紧盯着,仿佛去谁家都是要把人家老婆抢走似的”,以致好几次动了复婚以摆脱这种尴尬处境的念头。关于健康状况的变化,认为离婚后比离婚前好的占33。3%,恶化的占19。1,无变化的占47。6%。

    关于经济状况的变化,认为离婚后比离婚前好的占36,恶化的占36%,无变化的占28%。

    离婚后有再婚意向的占55。1,无再婚意向的31。996,准备复婚的7。1%,其余的人回避了这一问题。到我们调查时已再婚者占16。3%,未再婚者83。7%。再婚后感觉幸福的占74。8,不幸福的25。296。有再婚意向者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是接触人的机会太少,缺少可供他们与人沟通、重新选择的渠道。据一位高级工程师说,“我是搞技术的,平时很少接触人。我想再婚,也不相信那么多的离婚女性中就没有愿与我接触交往的人,但苦于没有渠道结识她们,又实在不愿去婚姻介绍所,结果落到一筹莫展的境地。”一位女性离婚者则说,“想再婚可机会太少。好不容易人家给介绍一个,一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互相问你怎么离婚的,各自叙述一遍,就像第二次开庭,使人很难进入角色”。

    离婚中受害最深的是孩子。样本中只有一位女性离婚者报告说离婚对孩子是有利的。她说,“离婚后孩子们从不堪忍受的家庭气氛中得到解脱,两个儿子先后考上了大学。若不离银婚,他们恐怕都得得精神病”。

    样本中其余所有的离婚者都认为离婚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文不可弥补的伤害。先是孩子因父母离异一事所造成的心灵创伤,其次是失去父爱或母爱,还有社会舆论的压力使孩子觉得丢人、抬不起头。不少离婚者反映离婚后“孩子脾气变坏了”、“性格变得忧郁、内向、孤僻,不愿说心里话”、“功课下降、心理波动,常常呆”,离婚“使孩子早熟”、为讨离异后的父母双方的喜欢而变成“小两面派”等等。一位女性离婚者去外地看望跟随前夫生活的女儿,因离婚时孩子尚小,几年不见母女俩已互不认识。她们在别人指点下相认时,女儿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只喊了一声“妈妈”就晕倒了。另一女性离婚者说,她5岁的儿子因见不到爸爸,凡面值伍元的人民币都不让花,收藏起来,因那票面上有一戴鸭舌帽手拿钢钎的炼钢工人形象,孩子固执地认为那就是他的父亲。一位男性离婚者说,过去整天淘气不着家的孩子在失去妈妈后不愿去公园,说“没妈妈领着的孩子会被人笑话”。另一男性离婚者说,小女儿有一次突然问他:“妈妈是好人还是坏人?为什么别人说妈妈是流氓?”使父亲无法回答。此后凡再提到妈妈,小女儿一概不吭声。

    离婚观念

    调查还涉及离婚观念问题。调查对象在如何看待离婚的问题上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即现代型、传统型和过渡型(介于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之间)。

    现代型观念对离婚持开放态度,认为离婚与结婚一样,既是自由的,更是正常的。

    7.第九章 离婚(7)

    例如,一位男性离婚者说,“既然我们婚后彼此觉得不甚河理想,为什么不可以再重新选择一次呢?”他们只用了一个月文就办好了协议离婚手续。孩子、房子及财产的归属与分割也异集常顺利。离婚后不久前妻即再婚,婚后生活幸福。男方边工作

    边学习,热衷于社会活动,生活也很充实。

    一位女性离婚者在与丈夫分手时,又双双来到婚前谈恋爱常去的公园,重温相恋时的景,彼此祝愿对方重新获得幸福。办完协议离婚手续的当天,两人还在一起吃了饭。以后逢年过节,都互赠贺卡,彼此都在心里保留着对对方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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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男性离婚者与妻子感很好,妻了出国求学期间,他在精神物质两方面均给其极大帮助。当对方突然提出离婚时,周围的人都很气愤,有主张拖着不离惩罚对方的,有主张让对方设法将他办出国再离婚的,还有主张索要经济赔偿的。但他在别无选择的况下,正视现实,很快与对方办了离婚手续。他认为索要赔偿及要求将自己办出国会有损自己的人格,也会亵渎过去的纯真恋。此外,他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否则两败俱伤,对谁都不利”,离婚后最初半个月他异常痛苦,健康状况明显下降。他告诫自己不能垮下去,于是从病床上爬起来,走向运动场,多方允实自己的业余牛活,很快便从极度痛苦中摆脱出来,并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再婚后感到非常幸福。

    一位女性离婚者说,“我离婚是因为丈夫有外遇,第三者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而且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当法院通知我说准备驳问男方起诉时,我说已经这样就不要再驳回,请直接给我们办手续吧。因为我想我不是旧式妇女,我有丁资收人,完全可以活下去,活得更好,同时把孩子带好。离婚后有一次为别的事与同事生争执,同事骂我缺德,说不缺德怎会离婚,我当时理直气壮地把她驳得哑口无,从此,再也没人银敢说三道四了。现我已重新找到理想的爱人,他不仅爱我,而河且非常疼爱孩子。我对他还是那句话:合则聚,不合则散,只文要说清楚,分手还是朋友,绝不互相怨怪对方”。

    第二类离婚者的观念属于传统型,他们或认为离婚是大逆不道、有违袓训,或觉得离婚丢人现眼、无法做人。尤其是一些女性离婚者,以秦香莲自居,到处喊冤叫屈,要求组织领导出面干涉,借助社会舆论搞坏对方名誉。一位男性离婚者说,“我妻子虽是有着40多年党龄的党员,但在婚姻问题上从一而终的观念却十分浓厚。我提出和她离婚后,她一方面到处说我们感如何如何好,另一方面对我釆取各种控制手段,还动手打我,并说打我是因为爱我,怕我跑了。”—位女性离婚者在丈夫公开与第三者姘居多年的况下仍不肯离婚,直到自己年近半付才在子女的劝说下与丈夫分手。一男性离婚者在妻子提出离婚后对她说:“我没搞野女人,你也没搞野男人,为什么要离婚?怎么能离婚?要想离婚只有一条路,就是你去搞野男人,回来我二话不说,马上跟你办手续。”于是,在女方始终也不曾到外边“搞野男人”的况下,他们的离婚整整拖了17年。

    在离婚观念上属过渡型的人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这类离婚者大都认为夫妻之间过不来应当分手,但考虑到孩子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又往往犹豫不决。例如一位女性离婚者说,我不爱自己的丈夫,要是没孩子早就离了。但为孩子有个哪怕只是名义上的父亲,我什么都可以牺牲,所以我不想离婚。对孩予来说,无论如何总是“原爹原妈”好。另一位女性离婚者的孩子是与前夫生的,与第二个丈夫的离婚并不牵涉孩子问题。太从个人感及意愿来讲,她婚后半年就想离婚,但在这痛苦的婚姻维持了10年之后,男方提出离婚她却不同意。她认为不河幸的婚姻是痛苦,但第二次离婚的女性要。面临的舆论压力更大文更痛苦,她宁肯忍受前一种痛苦,也不愿将自己“再次剥光了集一样,在众人面前展览,被舆论的洪水淹死”。

    8.第九章 离婚(8)

    在上述三种类型中,持现代离婚观念和传统离婚观念者在样本中都是少数,多数人的观念则是新旧杂糅的过渡型。

    结论

    这项调查旨在了解我国离婚现象的现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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