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杏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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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会有什么事吧?”小环看见少年脸色又如雪样苍白,不禁担忧起来。

    温柔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只觉得有些急促,皱眉道:“应该是使脱了力吧!”

    车夫在旁端详了一阵,点点头道:“这孩子年岁本就不大,气力有限,加上先前还饿晕了一阵,要是不晕才奇怪哪!”

    “那怎么办啊?吃的东西又被抢空了,连点糖都没剩下。”温刚揉着自己被揪痛的头发,插话问道。

    温妈妈此刻眼里只看见自己那宝贝儿子了,跟在他身后,不停的问他这里痛不痛,那里有没有伤着,倒搅得温刚有些烦躁起来,不耐道:“娘,咱们车上还有没有什么吃的?”

    “没了。”温妈妈低头想了想道:“仿佛就剩下一小袋盐。”

    “我去拿。”温柔立刻接了话,又嘱咐温刚道:“打一锅水来煮上。”

    等水开了,温柔拿碗舀了水,又溶了少量食盐进去,这才找了块干净帕子,在锅中的开水里漂过,取出拧干,沾了淡盐水,掰开少年的掌心,替他的伤口消毒。

    盐水沾在伤口上,肯定是很痛的,那少年轻轻呻吟了一声,拧起了眉头,只是还没有醒。温柔看见他的手掌被割得皮破肉烂,都替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孩子,真是够狠的,居然能把自己伤成这样!想必方才他就是仗着这一口狠气,才能逼走灾民,救了众人。

    处理完他的伤口,温柔长吁出一口气,拿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发现并没有发烧的迹象,这才稍稍放下了心,又煮了一锅水,让小环舀了一碗喂给他。眼下深更半夜的,实在没处找食物,只能让少年先喝点水,补充一下他体内因流血而丧失的水份,一切,等天亮再说了。好在那几个灾民也受了不轻的伤,应该不会再回来,温柔关紧庙门,这才一屁股坐下,觉得先前被捏的手腕处肿痛难耐起来。

    此刻众人安全了,都坐在那里各想各的心事,就连那两个同样被抢的书生,也重新生了一堆火,彼此对望着苦笑,静默无声。

    温妈妈坐在温刚身旁,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想起方才的惊险场面,不觉紧紧的拽住了儿子的衣袖,仿佛生怕他会突然消失在自己面前一样。不过待到她后怕渐退,想起被抢的钱,又心疼起来了,忍不住念叨道:“咱们原先在元昌城里住的不是挺好的,何必费事搬什么家呢?这下可好,银子被抢光了,这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啊……”想到伤心处,她悲从中来,又拿帕子抹起了眼泪。

    唉,如花这个娘还真是水做的,那眼泪淌得都快赶上林黛玉了!温柔被她哭得头痛万分,又不好说她,只得闭起了眼来假寐养神,假装什么也没听见,静等天亮。

    熬过一宿,待天色蒙蒙发亮时,温妈妈就急着催促车夫套车,想要赶紧离开这鬼地方。温柔见那少年仍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不禁有些为难起来。昨夜承了他的救命之恩,此刻肯定不能丢下他不管,但若是要带他走,那林子里头的那具尸首又怎么办?现在想来,那尸首与这少年一定有什么关系,或是亲人,或是朋友,古人讲究入土为安,总不能任其曝尸吧!

    她犹豫了一下,将自己想要埋葬那尸首的想法说了出来。死者为大,这回就连温妈妈都不反对了,其他人当然更没意见。车夫想起自己车上还备了把铁锹,便自告奋勇的说要去挖坑,温刚执意跟着他去,温柔便让温妈妈看着那少年,自己同小环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舒散一下心里的郁结。

    清晨的空气还有些凉,从庙里出来,温柔不禁被冷风吹得打了个寒噤,不过她眼尖,忽然望见庙旁长着许多肥嫩的马齿苋,立刻走到近前,满心欢喜的蹲下身采摘起来。

    “姐姐,你采这个干嘛?”小环不解。

    “这是味道很不错的野菜。”温柔笑道:“你小时候应该吃过吧。”

    “不记得了。”古代野菜是很不值钱的玩意,遍地都是,除了没米下锅的穷人,谁也不会去吃它。小环很早就同刘嫂一起卖身到了赵府,吃穿不算差,自然用不着吃这等东西裹腹,但她想起赵府,脸色多少有些黯淡下来,不再言语,只默默的帮着温柔采摘起马齿苋来。

    不一会工夫,两人便采了满满一兜马齿苋,温柔让小环先拿去洗净,自己在附近寻了半天,找到一些野蒜,回去又钻入大车里乱翻了一阵,居然被她翻到两把粳米,忍不住大呼幸运!

    她将粳米和野蒜拿回庙里,见那两个书生早就不晓得走到哪去了,也不理会,只动手调理起小环洗净的马齿苋来,先烫了一半,洒上盐和野蒜拌了个凉菜,尝尝味道虽然单调了些,好在野菜嚼起来本身就有一股清新的香气,缺点作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拌好凉菜,温柔再将那两把粳米投入滚水锅里,慢慢的熬起稀粥来,等到粥滚,再投入马齿苋,加点盐,便是一锅热气腾腾的野菜粥,赶先舀了一碗出来,喂给那少年。

    待得车夫和温刚回来,大家这才轮流喝了碗稀薄的粥,分光了马齿苋拌的凉菜。这顿早饭虽然少得可怜,但好歹胃里有了点食,众人便觉得僵冷的身上有些热乎起来,开始起身收拾东西,离开这座破庙。

    第六十二章 滞留途中

    骡车一路颠簸前行,少年觉得自己仿佛身处浪海涛尖之上,不时被高高抛起或是重重落下,只是这海浪的声音却有些奇怪,“咯噔噔”、“骨碌碌”的,夹杂着感觉好遥远的低声话语,无论他怎么努力去倾听,都隐隐约约听不清楚,只觉得其中有个声音特别清柔温和,让人听了心里安定。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意识仍然迷迷糊糊的,有几次想要努力睁开眼来,但是眼皮却像被胶涩住了一般,无论如何都牵扯不开,于是他又放松了心神,不再去做无谓的挣扎。睡吧,还是睡吧,起码在梦里伤心和痛苦的感觉没有那么尖锐,不会刺的他整个心都在疼痛,如果能一直这样睡下去,其实也不错……

    温柔看见那少年的眼角渗出了几滴眼泪,随着车身的摇摆,滚落下来,瞬间又消失无踪。他,难道在做什么噩梦吗?还是心里有太多的苦,连昏迷的时候,都止不住流泪?

    仔细看看,这少年的脸孔其实挺清俊的,只是总紧紧拧着他的眉头和唇,仿佛那里面藏着无论怎样都揉散不开的忧愁。温柔轻轻叹了一口气,拿帕子去擦拭那少年的眼角,不过尾指碰触到他额头的时候,却觉得有些烫热。

    “他好像发烧了。”小环在一旁也注意到了,这少年的脸上透着异样的红晕。

    温刚拿手背抵在他额头上试了试温度,点头道:“烧得有点厉害,挺烫手的。”

    “大叔——”温柔掀起车帘,扬声喊道:“还要走多久才有打尖的地方?”

    “再走上一个时辰吧,前面有个小镇。”车夫头也不回,加紧扬鞭。

    一个时辰之后,他们总算赶到了打尖的小镇,但此刻温柔算是身无分文了,不得已,便想拿头上簪的那根镀铜银钗去换钱,结果却被小环给拦下了,她笑道:“姐姐忘了?我身上还有钱呢!”当初逃离赵府时,刘嫂曾塞了十几两银子给她,这几个月来,她吃喝穿用花的都是温柔的钱,这些银子便一直攒了下来,幸好昨夜没被抢去,还可用来救救急。

    温柔笑接过小环塞过来的十四两银子,道:“这我可是忘了!银子我收了,回头还你。”

    “姐姐你说的这叫什么话!”小环恼道:“你花在我娘和我身上的钱都不知有多少了,这一点钱,你若要还,今后我就不认你这姐姐了!”

    “好!不还!”温柔笑着低声道:“留着给你今后做嫁妆!”

    “姐姐!”小环臊得直跺脚。

    温柔笑着轻拧了拧她的脸,便去找客栈和大夫了。

    幸好那少年病得不太严重,只是有些发烧,灌了两副汤药下去,又歇了一夜,烧便渐退了。第二天大清早,温柔刚给那少年喂了点米汤,出房带上门,就被温妈妈拦在了门外,对她道:“女儿啊,咱们在这镇上还得耽搁多久?”

    “等他醒了再上路吧。”温柔叹气,不是她不想走,而是那少年身体弱得很,此刻便上路,怕他受不起那阵颠簸。

    “咱们的银子可不多了!这住一日的客栈,就得花上一百五十文钱,外带吃喝抓药,这么多人一天下来就得花二三百文钱,要是都用光了,到时进了京都,咱们可怎么活?”温妈妈昨晚算了一夜,心焦的很。她是没本事赚钱的人,便只有在这“省”字上做文章了。

    温柔闻言皱眉,这少年好歹也救了他们,总不能丢下不管吧?她不想多解释,只道:“放心吧,有我呢!”

    “你一个姑娘家……”温妈妈还待再说,温柔便听见房内似乎传来一声低低的呻吟,连忙撇下她,就推门进去看那少年。

    少年昏迷了一天一夜,这时总算睁开了眼睛,意识却还有点迷糊,呆怔怔盯着帐顶,辩不清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直到看见温柔推门进来,才挣扎着坐起来,哑着声问道:“这是哪?”

    “客栈。”温柔倒了杯温水给他,看着他一口气喝下去才接着道:“你昏迷很久了,现在感觉好点没有?”

    少年没有答话,只是拿着空杯愣愣的盯了温柔一会,似乎在思考眼前坐的这个陌生的清丽少女到底是谁。不过随着头脑的逐渐清醒,昏迷前发生的事情一幕幕跳入了他的脑海,他猛然跳起身来,胡乱穿上鞋,丢下茶杯就往门外冲去。

    “你上哪去?”温柔急忙上前阻拦,他这个样子跑出去,没准刚到街上又昏倒了。

    少年闻言止住了脚步,犹豫了一下,回过身来向她深深的施了一礼,然后便打开门跑了出去。

    真是个性格古怪的家伙,温柔苦笑了一下,不得不紧追上去。幸好刚追到楼梯口,就见在大街上刚逛回来的温刚在底下拦住了那少年,死活不肯松手,嘴里还道:“你身子还没好利索呢,怎么可以到处乱跑!”  “放开我,我要回庙里去!”那少年使劲挣扎着,无奈他这两天基本没吃什么东西,又是昏迷初醒,手足软弱无力,一时间竟挣脱不开。

    “这位小哥,你是担心林子里那未埋之人吧?”车夫听见动静,也从房内出来了。

    少年不得已,点了两下头。

    “放心吧!咱们已经将那人埋葬了,怕你日后找不见地方,还留下了记号。”车夫呵呵笑道:“你现下还是专心养病的好!”

    少年闻言,立刻转身跪下,“咚咚咚”替车夫磕了几个响头,慌得他连忙上前将那少年扶起,嘴里直道:“小哥快起来,我可受不起这大礼!快,快起来!”

    这少年一磕完头,浑身的力气就仿佛被抽空了一般,腿一软,便瘫坐在了地上,温刚和那车夫连忙架着他进房,将客栈里围观客人的好奇目光,都关在了门外。

    温柔见此情形,无奈地叹了口气,找客栈掌柜借了厨房,就进去替那少年做吃的去了,心里还忍不住猜测,那死去之人与这少年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这少年看上去甚是孤苦伶仃,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可以投奔存身的地方,毕竟到了京都之后,他们就该分道扬镳了。

    第六十三章 到达京都

    两天后骡车又摇摇晃晃的上路了,此刻离京都只剩下一日的路程,而那少年调养了几天,又洗过澡,换了干净衣裳,看上去挺精神了,只是脸色仍有些苍白,更形瘦弱。

    路途中,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众人免不了说两句闲话,唯有他一直很沉默,几乎从不开口,除非别人追问,才敷衍两句,多半时间都在低头倾听。

    “大叔,那天被抢,你怎么没撂下我们自个赶车回去?”温柔坐在车帘旁边,笑着与那车夫搭话道:“不怕到时不给你车钱哪?”

    “哎,瞧你说的,我能做这么昧心的事吗?”车夫是个本份人,呵呵笑道:“遇见这天灾人祸的事情也叫没法子,我当初即接了这生意,自然要将你们送到太和城,只是咱们大昭一向安定,我赶了这些年车,也没遇见过几次这样的事,这人背运时哪,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罗!”

    温柔点点头,说实话,她当初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就算在客栈里听闻了洪灾的消息,也没太放在心里,看来以后若是出门,还是该更谨慎小心一些,这次只破了点财,人没事,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抬头望了那少年一眼,笑道:“说起来,那天真是多亏了叶昱,要不还不知怎么收场呢!”

    叶昱低着头淡淡道:“没什么,是那些人太可恶。”

    “回头到了京都,你有落脚的地方吗?”温刚不知为何,对他有莫名的好感,此时有些担心起他未来的生计来。

    叶昱摇摇头,似乎想起什么伤心事,眉头又拧了起来。

    “啊!那你住在我们家好了。”温刚倒是个直肠子,想到什么就脱口而出,没看见话一出口,温妈妈就狠狠瞪了他一眼。

    家里已经住了个小环,好在是个丫头,也没有太大的不便,要是再留下这半大的小子,成何体统?不过这事她拿不了主意,还得听女儿的,温妈妈心里忐忑着,又拿眼去瞟温柔。

    温柔也没什么好法子,正犯踌躇呢,却见那叶昱忽然向她单膝跪下道:“我家里人都没了,这条命也是姑娘救的,请你们收留我吧,不论什么活我都能干。”

    “这——”温柔惊了一跳,忙扶他道:“有什么事你起来再说。”  叶昱摇头道:“我念的书不多,但还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今后替姑娘当牛作马,我决不抱怨!”

    “你念过书?”这年头识字的人实在不多,初遇叶昱,他看上去也是一副乞丐模样,虽然清洁过后看来气质不错,但温柔还是有点讶异。

    “略识几字。”叶昱低头答道。

    “你起来吧!”温刚也过去搀扶他道:“虽说我们救了你,但你也救过我们,就别说这样的见外话了。”

    叶昱总算起身坐回了原位,想了想,又摇头道:“你们替我埋葬了爹爹,这份恩情我不能不报!”

    “那只是举手之劳,你不用放在心上。”温柔的脾气吃软不吃硬,眼下遇见这事,她还真有点慌了神,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收留叶昱,也不是不行,毕竟温刚太小,今后还要送他去念书,家里的重活总需要有人来做,这叶昱虽然看上去也不过十四五岁年纪,可是性格比温刚坚毅多了,想必还能替她分担些劳苦,只是她却不希望叶昱是为了报恩才决定跟着他们,因为她自认没做什么值得别人报答的事情。

    没想叶昱说话还挺直,他淡淡道:“这事对你们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我来说就是天大的恩情!我没啥能耐,若是连爹死了,都不能让他入土为安,也就枉为人子一场了!”

    “好吧!”温柔终于松了口道:“你就暂时跟着我们吧,不过别再提报恩的事,算我雇了你这个小伙计,到时我每月会算工钱给你。”

    “不用给了,包我吃住就行。”叶昱坚持。

    温柔没见过这么固执的家伙,还真有点哭笑不得,但看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就陷入僵局了,只得暂且答应,日后看情况再说。

    第二天晌午,骡车终于驶进了大昭的京都太和城,温柔下车时看见大街上人来人往的热闹场面,不觉大吃了一惊。

    这是古代的城市啊?对比现代都毫不逊色!所有的主要道路都是拿打磨平滑的青石板铺就,宽度足够容得下八辆马车并肩而行。街道两旁的房屋鳞次栉比,不但高矮一样,就连样式都完全相同,清一色全是各色店铺,悬着大大的金字招牌,门前还站着迎送往来,大声吆喝着招徕生意的伙计,个个精神饱满,嗓门响亮,脸上挂满热情洋溢的笑容。

    “大叔……”温柔犹豫着开口问道:“这太和城里不许摆摊么?”虽然她当初是想来这里开个店铺的,但钱被抢光了,银票又被撕烂了,压根付不起租赁铺面的钱,眼下最实际的打算就是摆个不太需要本钱的小摊了。

    “啊,有啊!”车夫想了想道:“这里是东市,不许摆小摊,小摊都集中在西市呢!那里的吃食玩意儿可多,价钱还便宜,到了夜市时加倍热闹。怎么,姑娘想去瞧瞧?”

    “嗯!”温柔点了点头,取出二两银子递给车夫道:“大叔,这是我们的车钱。”

    车夫一看,摆手慌道:“多了!太多了!当初讲好付一两银子的!”

    “这一路上多耽搁了你两日,又累你担惊受怕被抢了钱,这点钱,你是必须收下的。”温柔将银子塞到车夫手里,同他道别后,就准备带着家人离开,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找所住房赁下,否则住客栈太费钱了,还不方便。

    “哎,姑娘!”车夫在她身后喊道:“我赶着车长年累月在外头跑,这太和城哪,时常也来这么一两趟,你们下回若是要雇车,千万去车马市上找找,没准还能见面哪!”

    “好!”温柔回头一笑,向他摆摆手道:“大叔回见!”

    第六十四章 四处寻房

    既然打算在西市摆个小摊,那么去那里找房子是最适宜方便的,不过温柔压根没想到这太和城有这样大,从东市到西边,就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差点没把两条腿给走断,累得够呛,心里后悔当时没让车夫直接将他们送到这里。

    “这城……真够大的……”温妈妈走到最后,都需要人搀着才能勉强迈步了,叫苦连天道:“元昌城多好哪!出门没多远就是市集,绕完整个城也费不了这么多时辰!”

    温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没有言语,只专注的看沿途的房屋门上有没有贴招赁字眼的红字条。但房子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走了一段路,眼看温妈妈就要坚持不下去了,她只得叹口气,四处张望了一下,领着温妈妈到了一个卖茶果的小摊上,让小环和温刚陪她坐在这里喝茶歇脚,自己与叶昱这两个认识字的则分头去找,约定回头再在这地方集合。

    找房虽然辛苦,不过温柔一路走来,发现这个城市的人口的确比元昌多上数倍,这就意味着到时在这里摆个食摊,客源应该不成问题,要是生意好,钱肯定赚的也比较多,而且这里来往行人的说话口音听起来也有点南腔北调的味道,那么她这个穿越者和小环那个逃奴,生活在这里应该也会更安全些,这就是她一直想到京都的最重要原因了。

    温柔找房的同时也仔细查看了路上各种卖吃食的小摊,一来可以了解一下京都人的口味,二来到时摆摊不至于重了这些食摊。人总是喜欢尝试新鲜的东西,卖一些这里没有的小吃虽然会冒一些无人问津的风险,但总比同别人去竞争着抢生意要强得多。

    拐来绕去的又找了一个时辰,眼见太阳都快偏西了,她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才在街尾处找见一所出赁的房子,同她在元昌城暂住的地方一样,带着个小院,分上下两层,只是更多了两间房,反正现在添了叶昱要住,倒正合适,不过问过价钱,知道这房一月的租钱需一两三钱银子后,她又有些犹豫了。

    真的太贵了!一两银子在这里就能换一千五百枚铜钱,一两三钱银子,基本就相当于二吊钱了,比她在元昌城租的房要贵上四倍!温柔没敢当时就付订钱,打算回去找家人商议之后,再看看叶昱有没有找到更便宜的房子再说。

    “什么!一两三钱银子!”温妈妈听了她的话后果然跳了起来,要知道她这个穷苦的妇人,在温柔穿越前,几乎都没见过银子,即便现在阔绰多了,从心理上仍然无法接受这么天价的房租。她吃惊过后接着唠叨起来,苦着脸道:“儿啊,咱们还是回元昌得了,这地方哪是人待的?方才咱们三人只吃了三碗茶,就付了九文钱,这要是在元昌,一碗茶一文钱就足够了!”

    咦?一碗茶三文钱?温柔听了她的话,不惊反喜,自古都城的物价高,她自然是知道的,不是还有句俗话叫“长安居大不易”吗?但消费高了,赚的钱同样也多,反正她又不想过什么奢侈的生活,只要收入略大于支出,还能积攒点钱,过上几年自己买所房子,就可满足了。

    “叶昱,你有没有找到什么适合的房?”温柔转头问他。

    “找倒是找了一所,就在这条小巷拐进去不远,不过比你找的地方略小些,只一间明厅三间内室,带小院和厨房,租钱也不便宜,一月需一两银子。”

    三间内室?其实也够住了,叶昱可以同温刚住一间,她和小环住一间,让温妈妈单独住一间。能省一点是一点,温柔当即道:“带我们去看看。”

    叶昱说的那所房子,也是带家具出租的,他们到时只需置备一些锅碗瓢盆就够了,温柔看完房子,觉得还算满意,又问过小环和温刚的意见,便打算租下来了。  温妈妈在旁生闷气,她气女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所有人的意见都问遍了,独独漏了她!要她说,这房子就没什么好,院子里光秃秃的,连架葡萄藤也没有,房间里的光线也不够充足,这以后温刚要是念书,还不使坏眼睛?但她自知温柔要是拿定了主意,她说什么也没用,只得闭紧了嘴默不出声,心里却已经替温刚挑了间光线最好的朝南屋子。

    付过定钱,讲明每月底付房钱后,温柔一家在太和城内总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但现在却不是能喘口气歇息的时候,她嘱咐温妈妈带着小环将细软整理出来后,便带着叶昱和温刚上街买东西去了,等到大包小包全拎回来,身上的银子也花得只剩七两了。

    “今晚将就一下,吃点烧饼垫饥吧!”时间已经太晚了,温柔也没体力下厨做饭了,买东西的时候,顺带拎了一包烧饼,切了点酱肉回来,喝点白开水,对付着就是一餐。

    饭时,她同大家商量起做买卖的事情,小环当先就提议道:“还是卖炸臭豆腐吧,那个我已经做得很拿手了!”

    “不好,在元昌时卖太久了,早已‘臭’名远扬,我可不想这里有人认出我们来。”温柔摇头。

    “要不,卖你有一回做给三姑娘吃的那种七星鱼丸?”小环想了想又道:“那个杏脯蜂蜜蛋糕也很好吃的。”

    “太麻烦。”温柔还是摇头,她倒是想过要在这里开一家西式糕饼店,但目前资金不足,还是打消这个念头为妙。

    “姐姐,卖你做给我吃过的叉烧肉吧!”温刚说着,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唉,嘴都被姐姐喂叼了,以前他要是有烧饼吃,那真像过节一样高兴,现在嚼着这烧饼,却觉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胃口,那酱肉也不好吃,咸的要命!

    “卖叉烧肉需要的本钱太高了吧?万一生意不好卖不出去就惨了。”温柔想了想,继续摇头。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叶昱开了口,沉吟道:“卖鸭血粉丝汤吧。”

    鸭血粉丝汤是温柔那天看叶昱失血过多,才做给他吃,让他补血的,其实这里没有辣椒,口感会比正宗的做法差一些,不过成本倒是比做叉烧肉要低些,可以试试!她考虑了一会,默默点了点头。

    第六十五章 预备摆摊

    温柔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当天夜里,众人都歇下之后,她却在灯下,拿着张纸和一支用起来十分别扭的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只有她自己才看得懂的简体字,将摆摊需要准备的东西一一记下,甚至简单预算了一下花费,这样隔日一早起来就能去置办。

    “姐姐,早点睡吧,都累了一天了。”小环睡到半夜,看见温柔还在灯下冥思苦想,不由催了她一句。

    “好了好了,就来了!”温柔嘴里应着,手里却还在不停的写,连众人的分工都详细列了出来。

    早上让温妈妈去菜场采购煲汤的老鸭、鸭内脏、粉丝、豆腐和大量鸭血,回来她还得做家务。小环则负责在家里清洗原料、炸油豆腐。温刚,不用指望他做太多事,还是让他专心念书好,有闲的时候,替温妈妈和小环打打下手就行,至于叶昱,他的活就比较重了,要替温妈妈拎菜,要劈大量的柴,还必须跟着她出摊。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温柔在寻找租房的时候就打听过了,这里生意最好的时候是日落后的夜市,忙碌了一天后,大家都闲了,会出来四处逛逛,而这里一般人家都是一天吃两餐,逛着逛着肯定会肚子饿,免不了再吃点宵夜,因此夜间摆摊的盈利几乎是日间摆摊的一倍,她便打算摆个夜摊了,可是一介女流,夜里摆摊,若没有个男人跟着,别说惹人白眼了,她自己都觉得心里不安,再说她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啊,必须有人在旁洗碗收钱,这个人选,非叶昱莫属了!

    温柔咬着毛笔头,回想起路上被灾民打劫的事情,觉得摆摊时若是女装出去,又是未婚少女的打扮,真的很不合适宜,也容易遇到危险,看来必须乔扮男装了。但是自从老寡妇辩出她的真实身份后,她就一点也不敢低估古人的智慧了,压根不认为她套件男装,戴个头巾别人就真把她当男人看了,因为她的身材和脸部轮廓,都是十分女性线条化的,再说声音也容易泄露她的性别,还有耳朵上那两个明显的耳洞……

    唉,真是难办!

    温柔头痛的揉了揉太阳穴,觉得眼睛实在酸涩得快要睁不开了,便在纸上胡乱添了一笔,写上男装一套后,便搁下笔,吹熄了灯,摸着黑上床睡了。

    第二天温柔睁开眼时,见红日已满窗,再伸手一探睡在她身边的小环,却摸了个空,知道她已经起来了,不敢再贪睡,连忙穿衣起身,叠好被子后,去院子里打水洗脸。

    她端着脸盆刚一掀帘子跨出房门,聚在厅上的人,都立刻停止了说话,瞪大眼睛望着她,尤其是温妈妈,一脸见了鬼似的惊恐,唯有小环,没有太惊讶,只是抿着嘴,轻轻的笑。

    “干嘛这样看我?我脸上有蜜啊?”温柔诧异极了。

    “姐,你昨晚干什么了?怎么……哈哈哈……”温刚强忍住笑意,可是话说到一半,还是爆笑出声,捧着肚子直唤哎哟。

    温柔摸了摸自己的脸,没觉出什么异样,又向站在一旁,憋得脸上神情有些扭曲的叶昱道:“你说,我到底怎么了?”

    叶昱扭过头去没有答话,但身子在轻轻颤抖,看样子也是忍笑忍得很辛苦。

    最后还是温妈妈拿了面铜镜给她,让她自己照照去。温柔狐疑接过,心想这破镜子能照个鬼啊?磨得再亮,照出来的脸也是黄澄澄的模糊,仿佛肝炎晚期,不过想虽这样想,她还是举起铜镜,站到门边,迎着光照了照脸上,结果黑线的发现,自己的那张脸跟花猫有一拼,东一块西一块全是墨迹。

    “这个——”温柔难堪的低下头去,心里在申辩,这可不能怪她,她以前可从来不用毛笔这类古老的写字工具,弄了一脸墨也在所难免嘛!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尴尬,就连识字不多的温刚,也不会将自己弄成这个样啊!

    小环见她有些窘,连忙替她解围道:“姐姐很厉害呢!昨儿写了大半夜的字,早起我瞧了瞧,一个也不认得。”

    她说的是真心话,无论温柔写出来的字有多丑,她都是分辩不出来的,只觉得温柔样样都能干,连字都认得,比温刚都强多了。可是这话听在温柔耳里,她却觉得脸烧得更红了,撂下铜镜,就飞奔出门,打水洗脸去了。

    不提温柔被羞跑了,单说温妈妈等人听了小环的话,可是惊讶的很。

    “姐姐认字?”温刚奇道:“她没念过书啊,平日里也只给我买点字贴回来,让我对着练,除了九九乘法歌诀,她什么都没教过我。”

    “是啊!”温妈妈附和道:“自从她自赵府赎身出来之后,仿佛啥都会了,从前她做出来的饭菜,味道还不如我呢!”

    小环听了这些话,微张了口,半天没说出话来,她怎么依稀记得,她娘说过,温柔是进府前跟着隔壁的厨子学会做菜的呢?那温妈妈为啥说她从前不太会做菜?

    唯有叶昱,从温柔出去后便默默立在一旁,也不说话,只微微拧着他的眉,听众人说话。

    温柔洗漱完进来,看见大家还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议论,不禁压低声音道:“早上我们出去随便吃一点,采办点东西回来。”

    “姐,你干嘛沉着声说话?”温刚不知她又在玩什么把戏了。

    “噢,我要练习用男声说话。”温柔还是压着嗓音,但她无论怎么装,也学不出那种很男人的腔调,只能让声音听起来稍稍中性一点。

    温妈妈一听这话,脸上肌肉立刻有些抽搐起来,恼道:“女孩儿家不规规矩矩的,闹这种把戏做什么?听上去……听上去就像个娈……啊!呸呸呸!”她说着,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咕哝道:“瞧我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姐姐,你为啥要学男人说话?”小环见此情形,也憋不住笑了。

    “准备穿上男装去出夜摊啊!”温柔皱皱鼻子,疑惑道:“真装的不像?”

    所有人都望着她连连点头,齐声道:“不像!”

    第六十六章 摆摊夜市

    接下来的数天里,温柔苦练男人说话的腔调,若是不仔细听,多少可以蒙混过关了,反正她坚信沉默是金的道理,决定若非必要,摆摊时也坚持不多说话,更不同那些八卦食客一起天南地北的海侃。至于她的耳洞,夜晚时光线不明,应该没什么人会注意到吧,万一有人问起,她就说是小时候身体弱,不好养活,被老娘扮成女孩养大的。

    心里打定主意,温柔做起事来也轻快多了,没费多少工夫就将一切都置备齐全了,甚至还买了两本帐册,方便日后记帐。眼下就等着温妈妈将她需要的男装赶出来,穿上后立刻就能推上小车出去,开始她的赚钱之旅!不过,置办东西少不了要花钱,这几天下来,银子淌得跟流水似的,预留下购买食材的钱后,她发现自己手里能支配来开消的钱,只剩五百文铜钱。

    没钱了,再不情愿,她也只能缩减饮食上的预算,于是大鱼大肉不能买了,新鲜蔬菜和水果也要控制着吃,各种野菜咸菜倒是轮流上了饭桌,成为温家下饭菜的主角。好在温柔做菜的手艺没得说,即便是最简单最便宜的食材,经她的手一调理,也能变幻出不同的美妙滋味来,因此吃饭时,从来也没人抱怨过伙食变差了。

    这天晚上温家喝的是米粥,桌上摆了四个菜,鲜咸芥菜蒸豆板、雪里蕻炒豆干、肉末豆腐、香拌马兰头,虽是清粥小菜,众人也吃得津津有味,温妈妈甚至赞道:“早该这样吃,省钱!”每日在饮食上的花费比以前省了一大半,这一年下来,银子也能多攒几两,沉甸甸的压在箱底,人心里也踏实。

    温柔听得哭笑不得,总不能告诉她腌菜之类的东西不能多吃常吃,否则容易得癌吧?她忍了又忍,终于将话同清粥一起咽下了喉咙,说了也没用,温妈妈肯定会睁着一双昏花老眼,愣愣的向她道:“癌?这是啥玩意?从没听说过!穷人家,哪有这么多讲究!”

    饭后温柔回房,换上温妈妈替她量身缝制的男装,自个打量了一阵,觉得没啥破绽,不觉庆幸起自己年纪还小,胸部发育不太明显来,何况初春天气还冷,衣着鼓囊囊的,压根瞧不出身材。她走到房外,又询问了一下众人的意见,这才任由小环替她将头发束起,扎上头巾,同叶昱一起出门摆摊去了。

    别看古代落后,城市规划管理还是挺严格的,小贩们不能随意乱摆摊子,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钱币,才能在允许摆摊的地方,租到一个摊位,好在温柔在元昌城时就有过摆摊的经验,预先就租好了摊位,这才避免了被古代“城管”们驱逐罚款的悲惨遭遇。

    摊子一摆出去,温柔便将一大锅掺合着鸭子、猪筒子骨、肉皮和鸡架,已经熬成乳白色的浓汤坐在了慢火上继续熬,不一会便香气四溢开来。叶昱则在旁守着另一个煮成黄色的香料汤锅,帮着她烫煮鸭血、粉丝和切开的油豆腐,虽说烫煮的步骤和要点他早已记熟了,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多少还是有点手忙脚乱,不像温柔那样举重若轻。

    浓鸭汤很香,在高挑起的灯笼射出的昏黄光线里升腾出白色的水雾来,被风一吹,便四散飘去,路人禁不住就开始抽起了鼻子,偶有几个停下脚步,站在摊子前研究起汤锅里熬煮的材料来,好奇的探问,这摊子卖的是什么东西。

    本来温柔还发愁自己不会吆喝,偏偏叶昱又是个闷嘴葫芦,她生怕路人对自己的小摊一屑不顾,没想到还有食客过来询问,连忙解说自己卖的是鸭血粉丝汤,说到口若悬河时,若不是叶昱在旁对她使眼色,她差点就忘了自己那沉默是金的原则,幸好及时收住了口,舀了一勺老鸭汤浇入配好调料的碗里,倒入烫好的鸭血、粉丝和油豆腐,再泼上事先卤好切细的鸭胗、鸭肠和鸭肝,洒上香葱,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便端到了食客面前。

    见她这样殷勤周到,看热闹的几个食客拉不下面子,便坐下来尝了尝,只觉汤香浓厚,鸭血鲜嫩,鸭胗奇香,再吸一口粉丝,爽滑弹口,也顾不上烫嘴,就大口吃喝起来,一小碗鸭血粉丝汤片刻入肚,只觉一股暖流从胃里一直蔓延至全身,在这春寒料峭的夜晚,令人浑身舒坦,不禁赞一声好,掏钱付帐。

    也有坐着细嚼慢咽的食客,边吃边看边摇头笑道:“这些东西以往我是不屑入口的,没想到掺合在一块做出来,滋味倒不错。”

    温柔笑道:“客人别小看这汤,熬的时间长呢,全是鸭里的精华,喝一碗下去暖胃补血还清肺,再说这鸭胗、鸭肠和鸭肝吧,都是用老卤腌制的,卤料越陈,腌的越好,您要是下回来吃,会觉得味道更胜一筹。”

    叶昱在旁虽冷着张脸,但心里忍不住好笑,笑温柔吹起牛来,真是脸不改色。他们这是第一回出摊,哪来的老卤?他早上看温柔卤制鸭脏时,还听见她说可惜没有陈卤来着。不过那食客听了倒是满脸堆笑,嚼起鸭胗来更是津津有味,甚至还摇头晃脑起来,叹道:“可惜可惜!”

    “可惜什么?”温柔忙问。

    “可惜这鸭胗没有单卖的,不然切一碟子下酒也不错。”那食客看来多半是个酒鬼,一提到酒,就问温柔道:“你这卖不卖酒啊?给我来一瓶!”

    “酒……”温柔摇头道:“没有。”不是她不想卖,而是酒价太高,她本钱不够,何况这里的律法又严禁私人酿酒,要卖,也得等她赚多了钱之后再说。

    食客酒瘾犯了,偏偏这里没酒卖,他匆匆吃完便会了帐起身离开,寻酒摊子去了。

    温柔望着他远去的身影,轻咬着下唇,心里谋算着,到时有了本钱,真该卤点下酒菜,再搭上酒一起来卖,兴许生意会更红火得多。

    第六十七章 送弟念书

    一碗鸭血粉丝汤卖十五文铜钱,一晚上下来,温柔卖出去五十来碗,扣去本钱,大概也有四百多文的盈利,收摊的时候,她在心里算钱,算得两眼晶亮,一天四百文,一个月就是十二吊钱,扣去房租和日常费用,能攒下五六吊钱呢!一年下来就是六七十吊钱!哇,发财了!幸好这里的制钱有一枚当一百文用的,也有一枚当十文或是五文用的,也不太重,否则这么多钱,她还得专门腾间屋子来装呢!

    “别想太美,没准明儿来吃的客人就少了一半。”叶昱在旁收拾东西,瞟了眼一脸梦游似的迷幻神情,正飘飘然的温柔,冷言打击她。

    “呸呸呸!胡说!客人只有愈来愈多的!”没准到时挣的钱,比预计的还要多上一倍呢!温柔将装钱的小匣子锁上,小心翼翼的捧在怀里,等着叶昱收拾完东西,推着车回家。

    “你这样不行,太惹眼了。”叶昱又瞟了两眼她怀里的钱匣道:“放车上吧,拿雨布一盖,谁也看不见。”

    果然是自己疏忽了,温柔依言而行,然后提着灯笼,走在旁边替叶昱照路。回去的路上,夜风虽凉,她心里却是暖融融的,眼下赚的钱,虽然没她卖食单来钱多且快,但是非常有成就感!穿越到这个世界时,她一无所有,但是短短半年里,能挣钱养活自己,有可亲的“弟弟”和朋友,不用像在现代时那样孤单,她觉得自己算是挺幸运了,原先对老天爷的满腹怨怪都渐渐淡去,她想,今后应该可以安心在这里生活下去了。

    摆摊的事渐渐上了正轨,只是每天深夜三四点才能睡觉,这让温柔觉得有点吃不消,幸好年轻,熬夜后依然神采奕奕,也没生什么黑眼圈,不过她也没打算长期摆夜摊,不然就太没出息了,等到经济状况改善后,她还是准备找个能住家的铺面,这样不但省了房租,也不用成天深更夜半的冒着寒风往家里赶。

    至于温刚,他年纪渐大,上学的事情不能再耽搁了,一个月后,温柔算算积攒下来的钱也有了九吊之多,便打算给他找个启蒙的先生。

    打听了许久,她择定了离住处步行一刻钟路程的一家私塾,教书的是一位积年不中的中年秀才,姓许,听说学问还是挺好的,就是运气极背,自从十六岁中了秀才之后,每考必落第,不过他倒是愈败愈勇,成日拿着书在那里反来覆去的诵读,只是家里太穷,前几年又死了妻子,有一阵子连写字的纸墨都买不起了,便只得设了私塾,赚点束修勉强度日。

    这一天,温柔费心做了四色点心,粉果、抹茶蛋糕、软炸虾糕和枣泥山药糕,她才不管这些东西是甜的咸的,中式还是西式,只要好吃好看,让人尝着新鲜,就算大功告成。在她忙碌的时候,温刚按捺不住心里的兴奋,跟进厨房里去,这种点心尝一些,那种点心吃一个,不住大声赞好。

    “姐,你干嘛不做这些点心卖?”温刚嘴里塞满了抹茶蛋糕,含含糊糊道:“比外头点心铺子里卖的那些千层糕、桂花糕、绿豆糕之类的好吃多了。”

    做糕点很费事的,温柔沾着一手的面粉,在他头上轻凿了个爆栗道:“你当姐姐我是三头六臂的孙悟空啊!这也得我忙得过来!去吧,出去玩去,我一会就做好了。”

    温刚捂着脑袋好奇道:“孙悟空是什么人?”

    “……”温柔被他问得语塞,她可不想改行当评书的,给温刚讲什么《西游记》,幸好此时温妈妈在厨房外头嚷开道:“刚儿,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往厨房里头跑什么?还不快点给我出来!”

    真是太重男轻女了!温柔苦笑了一下,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让温妈妈把温刚这么有潜质有前途的大好青年给培养成古代典型的沙猪!不过眼下她可没功夫,巴不得温刚快点出去,别在这小厨房里碍手碍脚,不禁向他扬了扬下巴道:“去吧,收拾好文房四宝在外头等我。”

    温刚不情不愿的出去了,温柔一边将糕点装在提盒里,一边听温妈妈在外头不住的唠叨着温刚,不由再次苦笑。

    原本领着温刚去拜见先生的人应该是温妈妈这个当娘的,但是温柔将提盒与半吊钱交给她的时候,她又扭手扭脚起来,摸摸鬓发,慌张道:“我去了要说啥呀?”

    “就说带弟弟去拜先生念书啊!”温柔诧异,这本来就是去的目的嘛,有什么不会说的?

    “这……”温妈妈为难的看了看女儿手里的东西,道:“还是你陪我去吧?”

    “咦,你常日里不是总说姑娘家不该抛头露面的吗?”温柔好笑着,向在旁劈柴的叶昱招招手道:“你陪我娘去吧,我还得卤点猪耳朵,夜里好卖。”

    叶昱也不说话,只点点头,接过温柔递给他的东西,就站在一旁等温刚和温妈妈一起出门。

    这段日子以来,温妈妈总觉得叶昱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做事倒是勤快的,不等人吩咐,就会自动寻活儿干,但整天冷着张脸,又不爱说话,教人看着怪不好亲近的,她几次探问他的身世,他也沉默不答,如今要他陪着出门,温妈妈那是万般不愿,可是温柔早撂下她转身回厨下去了,让她自己一个人去吧,她又怕到时心里慌张,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犹豫了一会,只得整了整衣衫,带着温刚,同叶昱一起出门去了。

    他们出去的时间倒不长,除了温刚被留在私塾里念书了,不过半个时辰,叶昱和温妈妈便回来了。一进门,叶昱闷声不响又劈柴去了,温妈妈寻小环说了一阵话,忍不住又跑到厨房里来找温柔,对着她连声夸赞那私塾先生为人温和可亲,看上去就很有学问的样子,温刚跟着他念书呀,前途就无量了!

    “嗯。”温柔漫不经心的听着,随口答道:“只要别像那先生一样,屡试不第,一辈子当个秀才就好。”

    “呸呸呸!你这个当姐姐的,咋能这样说话呢!咱们家温刚哪,今后是要给我挣凤冠霞帔的!”温妈妈说着,一脸向往。

    温柔不好打击她的,只敷衍着笑了笑,心里却想,其实她不在乎温刚将来能不能当官,送他念书,只是想让他多识点字,有点精神上的追求,明白事理,懂得如何生活,如何享受生活,这样就好!

    第六十八章 仲夏之节

    春天一转眼就从眼前飞逝过去,天气一天比一天热,温柔身上的夹衣也渐渐穿不住了,换成了单裳。天气暖和了,愿意出门的人也愈多,夜市看去倒是更加热闹起来,她赚的钱自然也多了,只是忙碌加倍。

    这天温柔到街上买了点调料回家,发现外头人流竟比以往还要多上一倍,许多未婚的少女都三二结伴的出门游玩。算算日子,原来已是五月初五,若是在原来的世界里,这天是端午节,她找温妈妈问过之后,才知道这里没有端午的说法,但五月初五,也算是个节日,在这里被称为仲夏节,讲究吃各色凉糕,因此大街上四处可见卖凉糕的摊子,不但种类繁多,颜色也是五花八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

    “要不,今日就歇息一天,不用出去摆摊了,咱们也过个节吧?”小环这段日子来也十分忙碌,虽然忙碌使她暂时忘记了心里的伤痛,淡却了她与娘亲分离的思念,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心性又十分活泼,偶尔也会想出门去闲逛一下,买点零嘴吃食,过节对她来说,是值得期待的。

    “哎,过节也要吃饭过日子,怎么能不出摊呢?”温妈妈凑过来道:“我这两日在心里盘算着,往后可以多卤点下酒菜,白天闲了,我提到外头酒楼里卖去,多换两个钱回来,也能贴补着给刚儿买些纸笔,他近来练字,纸张费得太厉害了。”

    小环听她这么一说,低下头去不言语了,怔怔站了会,便继续动手清洗起食材来。

    温柔看见她失望的模样,心里有点难受,她希望小环与她住在一起,能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而不用总是感觉在寄人篱下,可是现在看来,这些日子她太过忙了,有点忽略了小环,忘了她只是个孩子,每天这样早起晚睡的辛苦,又没有什么娱乐,日子过得甚至还不如她在赵府之时呢!

    “不出摊了,今日咱们过节。”温柔撂下手里端的盆子,将小环拉到身边,问她道:“想去哪儿逛?一会咱们把刚儿也叫回来,大家一起出门热闹上一天。说起来,到京都也有好几个月了,你压根就没出过门,都是我这个做姐姐的疏忽了,该打!”

    “姐姐,你怎么这样说?若不是你,我早就……”小环想起伤心事,神情就黯淡下去。

    “好啦,不说这个,快收拾一下,趁天色还早,咱们能多逛一会。”温柔轻拍拍小环的背,似要将她心里的郁结拍去,笑道:“晚上回来,我再下厨给你们做点新鲜的东西尝尝。”

    小环应了一声,欢喜的回屋里换出门衣裳去了。温妈妈在旁拧着眉道:“你们去就去,别叫刚儿了,他还得专心念书。”

    “书是天天要念的,也不差这么一天,还是让他出去逛逛,散散心的好。”其实还有句话温柔隐着没说,她可不想温刚念成只知道之乎者也的书呆子。见温妈妈没有再坚持反对,她也转身回屋去换衣裳了,打算男装出去,这样不至于惹出什么麻烦。

    片刻后两人从屋子里出来,正在做针线活的温妈妈抬起头来,只觉眼前一亮,平时也没怎么仔细打量她们两个,今日见她们换了干净整洁的衣裳,双眸晶亮,脸颊也因兴奋而升起了淡淡的红晕,若是不知她们真实身份的,真要将眼前这对“男女”,视为一对璧人呢!

    温妈妈心念一动,似乎想起什么事来,只是张了张口,却没有说出来,光望着她们两个微笑。

    温柔觉得她笑得有些古怪,奇道:“娘,你笑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温妈妈连忙摆摆手。

    “娘,你同我们一起出去吧?”

    “我不去!我老了,走不动长道了,再说那街上人挤人的,有啥看头?我留下看家吧!”温妈妈摇头拒绝,继续衲她的鞋底。

    “我留下看家。”这时一直在旁劈柴的叶昱接了一句。

    这个少年的脾气十分古怪,常常能一天都不说话,偶尔插一句话,语气也是生硬冷漠之极,但温柔与他相处了这一段时日,早就见怪不怪了,笑道:“你不能不去,还指望你替我们拎东西呢!”何况,多个人跟着,她也感觉更放心一些。

    三人辞了温妈妈一起出门,先绕到私塾里寻温刚,还未进门,先听见一阵琅琅的读书声,温柔探头再一看,只见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都聚在一处摇头晃脑的念书,而教书的许秀才则坐在椅子上,左手拿了册书,右手端着戒尺,听面前站的一个孩子在那里期期艾艾的背诵,背错了,那孩子就战战兢兢的伸出手去,让许秀才拿戒尺在手心里打一下,书未背完,手心已经被打得红肿不堪了。

    好暴力啊!温柔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眼下天气暖和,若是冬天,手僵冷的时候被打上这样一下,真是会痛彻心扉的!但不赞同归不赞同,她也知道古代教书用的都是死记硬背的法子,而且体罚对教书先生来说是极正常极必要的,她也不至于跳出去大骂许秀才不人道。

    三人走进私塾,看见他们的孩子都停止了诵读,相互交头接耳起来,温刚则有些坐立不安了,瞧他那样子,似乎立刻就想冲到温柔面前,问他们怎么来了。许秀才很快也发现了秩序异常,还以为又有学生在捣蛋,双眉一拧,抬起头来就想喝斥,结果发现室内多了三个人,他看到温柔的时候一怔,目光转到小环身上又是一呆,再看叶昱,才依稀想起此人上回领着温刚来拜师,还带了不少好吃的糕点,便放下书册,起身向他们施了一礼道:“三位这是……”

    “我们想替温刚请一日假,还望先生应允。”温柔学着男人施礼的样子,拱了拱手。

    “请假?”秀才微一沉吟,点点头道:“好吧,不过他先要背完这一段书才能走。”说着,他沉声向温刚道:“你开始背吧!”

    第六十九章 一起逛街

    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温刚自个背的不够熟练,往许秀才面前一站之后,他就有点慌,还巴巴的转回头去看温柔,直到看见温柔脸上带着安抚的笑容,缓缓的向他点了点头,他才渐渐镇定下来,低着头大声背诵起来。

    他背得比方才那个孩子流畅多了,但那艰涩的古文对他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多少还是背错了两段,被许秀才在左右手上各打了一尺,看得温柔直皱眉,只是不好出言干涉,直到他背完,许秀才道一声:“去吧,明儿早点来上学。”他才如释重负的出了口气,将手藏在身后偷偷揉了揉,扬起脸向温柔笑道:“姐……哥,咱们走吧。”

    温刚喊错了,好在及时改了口,那群正在念书的孩子没注意,但许秀才听见了,望着小环诧异问道:“她是你姐?看着像是比你小啊!”

    这秀才真是够八卦的,温柔笑道:“男孩子看着显大。”事实上,小环与温刚同岁,只是月份小一些,但她总不能说温刚那一声“姐”,唤的是男装的她吧?

    辞了许秀才,出门后温柔扯过温刚的手看了看,见他掌心还红着,不禁问道:“怎么样。还痛吗?”

    “不痛了。”温刚不好意思的抽回手道:“都是我自己不用功,背错了书。”

    温柔摇摇头道:“你已经够用功了,一天到晚就看见你在念书。”她边走又边道:“先生让你们背书前,有讲解吗?”

    “没有。”温刚慢慢摇头道:“都是捡一段书出来,带着我们反复念上十遍,然后就让我们各自去背,若是遇到忘了怎么念的字,可以再去问先生,直到将这一段书背下来,先生才会讲解。”

    完全是死记硬背嘛!连自己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算背下来,也容易忘记哪!这也就是古代需要念的书不多,可以数十年下来都反复念那几本,再傻的人也背会了,若是到了现代,用这种教学方式,真是要贻误子弟的!

    “先生连字都不教,就让你们背?”小环也有些讶异,若让她这样去念,她可记不住。

    “嗯。”温刚点头道:“先生带着我们念的时候,就是记字的时候,起初我也跟不上,不过念久了,认得的字多了,就渐渐会了。”

    “好难哦!”小环皱眉,又问叶昱道:“你从前也是这样念书的?”

    “我?”叶昱淡淡道:“比他好一些,我爹替我请先生前,就已经教了我许多字了。”

    “哎,你们都能识字,就我是个睁眼瞎。”小环有些泄气的低下了头。

    “叹什么气?叹气容易老的!”温柔轻揉了揉小环的头道:“回头咱们都跟着温刚学字去!”

    “啊!”小环惊喜道:“姐姐说笑的吧!你明明识字!”

    “谁说我识字?”谁说我识字我跟谁急!温柔心想,她识的是现代的简体字,繁体能看懂一部分,但完全不会写,就她写的那字拿出去,谁都不会承认她认字的,看来,的确该同温刚一起学学,练字了!于是接着笑道:“我压根不识字,上回你见我在写字,其实只是在鬼画符,在纸上记一些只有我自己能看懂的记号。”

    “我真的也能学识字?”小环还是不太敢相信,低着头搓揉着衣角道:“还有那么多活要做呢!”

    “我说能学就能学!”温柔这几个月下来,已经攒了有四十吊钱了,能接近三十两银子,她打听过,在城内租间铺子下来,一年的租钱差不多要三十两银子,还需要置办东西和食材,大概有四五十两银子,也就够开店了,接下来这几个月,她打算先抽空让小环学点字,等开了店,不用夜里出摊,时间能稳定下来,她也跟着学。

    “白天做活的时候,我可以抽空,先教你认点字。”

    难得说话的叶昱也吭声了,小环欢喜无限,再说不出什么话来,只能兴奋的点头,再点头。

    他们一边说着话,一边就逛到了热闹的大街上,琳琅满目的各色摊子和店铺,看得小环眼都花了,不时拉着温柔去看这个,又去看那个,这个时候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伤心事,又雀跃得像个天真的孩子了。

    温柔今天发现自己最近有些忽略小环,怀着愧疚的心理,让她尽兴的逛,只要她的眼瞟见哪样吃食,露出点垂涎的神情,温柔就会立刻掏钱去买,一人一份,尝个新鲜,连皱眉坚决不肯在大街上吃零嘴的叶昱,也被她以强硬的态度给逼迫吃了碗麻饮细粉和姜蜜水,手里还拿着一包金橘团,一匣子乌梅糖。至于应节的各色凉糕,那肯定是不能少的,温柔和小环两人站在摊子前研究了半天,看到那些凉糕都呈半透明的啫喱状,层层颜色相同,看着都亮眼,便每种口味的都买了一些,叫温刚提在手里,准备回去后再大家一起吃。

    “好累!”逛街喊累的肯定不会是女人,逛了半天下来,温刚有点吃不消了。

    “你累吗?”温柔转头问小环,却见她摇了摇头,目光里明显流露出意犹未尽的情绪,但她又不愿意别人因她而受累,便笑道:“我逛够了,从小到大,第一次逛得这样开心,不过天也晚了,咱们还是回去吧。”

    “既然不累,那就再逛会。你不知道,夜里上了灯之后,城里的景色更好。”温柔说着又向温刚笑道:“不如你和叶昱找个茶摊坐着等我们?”

    “不,还是再逛一会。”温刚咬咬牙,怎么也不能比女人还软弱对吧!再说让姐姐和小环两个女子在城里逛,他也不放心,但看小环执意不肯再逛了,所幸牵起她的手,指着不远处卖头花的摊子笑道:“去那看看,你和姐姐平素都不装扮,头上光溜溜的啥也没有,也该买两朵花戴了。”

    小环被他一牵一拖,不由自主就红了脸,挣脱出手道:“去就去,拉拉扯扯的成什么样子!”

    一句话,说得温柔和叶昱都笑了,但温刚却跟着脸红红起来,立身不住,撂下他们,就先往那卖头花的摊子跑去。

    第七十章 鲜鱼脍摊

    小环跟上去,温刚便拿起一支绢制的大朵凤仙花向她笑道:“你看这花儿的颜色多娇艳,你戴了一定好看。”

    “我不爱它!戴上活像倚门卖笑的勾……”小环话说到一半,忽然觉得未出阁的姑娘家说这样的话实在是不妥,连忙收住了口,站在摊子前看了又看,最后指着一簇茉莉笑道:“还是这个花儿好,尤其是那几朵花苞,洁白小巧,新鲜得我仿都能嗅见香气了。”

    “那就买这个吧。”温柔拈起那簇茉莉绢花向摊主笑道:“多少钱一支?”

    “姑娘眼光真好!这可是时新花样,夏日里簪了,人看上去分外清爽娇丽。”

    摊主长了张甜嘴,夸完人就夸他的花,最后比出三个手指道:“这话不贵,只卖三十文钱。”

    “三十文钱还不贵哪?”小环吐舌,从前娘给她买花儿戴,不过费上五六文钱。

    “姑娘,你瞧我这花做得多精巧,你拿朵真花搁在旁边,乍一看,都辩不出哪个是假的!再说这绢花上还熏了茉莉香,嗅起来香气也同真花没差别那!”摊主说着,直将花送到她眼前,接着口沫横飞道:“你瞧瞧这颜色,这材料,这可是绢花!自然比外头卖的那些通草花儿贵多了。”

    小环总觉得花三十文钱,买这样一支绢花,实在有些不划算,带上几个月脏旧了,就不好看了,再说买盆新鲜的茉莉花儿,也不过花这么些钱,还可以天天撷了新鲜的花儿戴呢!于是她退后一步低声道:“不要了。”

    “哎,这么好的花儿,怎么不要了呢?”摊主极力招揽着生意,不过刚想接着忽悠小环,就见温柔在旁随手又捡了三支花,向他道:“一百文钱四支,卖不卖爽快些。”

    “亏本!这不能卖!小哥您抬抬手,多少再添点!”摊主陪着笑儿。

    温柔也不再说,撂下花儿作势要走,那摊主只得将她喊回来,卖了花儿,还搭上一只通草编的装头花的小匣子。

    “姐姐,又叫你破费了。”小环终归还是欢喜的,接了通草匣子,习惯性就挽上了温柔的胳膊。

    “又说见外话?你日后若是瞧上什么物事就和我说,该买的,一定给你买。”温柔说着,听见叶昱在旁边轻咳了两声,又拿眼瞟她和小环,这才醒悟过来,自己眼下是男子装扮,同小环这样挽着手儿在街上走的摸样,落在古人眼里实在太荒唐,已经惹得不少人侧目了,于是连忙抽出手来,指着前方一大群人围聚的小摊道:“那边人好多,咱们去看看卖的是什么。”

    “来哟——鲜鱼脍,二十五文一份——”

    温柔走近一瞧,见摊主一边吆喝着,一边飞快地切着生鱼片,旋即片出一小碟,推到食客面前,旁边的伙计又机灵的奉上四个作料小蝶。

    “这东西……能吃吗?”温刚长这么大还未吃过鱼脍,不禁有些馋涎,但温柔也没吃过这里的生鱼片,这个问题她答不出来。

    “好吃!”鱼脍摊上的伙计耳朵尖,已然听见了,自个夸口道:“咱这鲜鱼脍哪,整个京都独此一家,不比任何酒楼里卖的差,瞧见没,这么多吃过的客人都赞好,您就放心尝吧!”说着,又小心翼翼的探问道:“来一份?”

    “来四份。”作为厨师,温柔明白多尝尝别人做的东西,取长补短的重要性。

    “我不吃生东西!”小环皱着眉看那生鱼片,不明白,这种腥生的东西怎能入口,反正她不想尝试。

    “我也不吃。”叶昱淡淡附和道。

    “那就来两份吧!”美食是需要用心享受的,强迫他们吃,也吃不出什么味道来。

    伙计倒是不介意,仰脖子喊道:“两份鲜鱼脍!”

    摊主就在他身边站着,也不晓得他喊这么大声做什么,不过这样一来,到是显得生意更红火兴隆得多。

    须臾,两碟鱼脍被推到了温柔和温刚的面前,温柔先瞧了瞧一碟糊状的作料,拿筷子沾了点尝尝,咸的。她仔细辩了辩味,尝出里面有盐,姜,蒜,醋,桔皮,熟栗黄等物,还有一味实在尝不出来,便问那伙计道:“这是什么?”

    “金齑!”伙计一面收钱,一面抽空指着碟儿解说道:“这碟是芥子末,这碟是甜味的梅子酱,还有这碟是小虾酱,客人您爱吃什么味儿自个随意!”

    温柔点了点头,夹起一片鱼脍,沾了梅子酱送入口中,觉得味道还算新鲜,但仍有一点淡淡的腥,不过那梅子酱到是挺可口的,尝上去有点像潮州风味的梅膏酱,气味清香。

    “味道怎么样?”她转头问还在研究调味料的温刚。

    “还行。”温刚又尝了一片,忽然觉得花二十五文钱来尝这个鲜鱼脍,颇有点不值。姐姐的鸭血粉丝汤做起来费那么多功夫,味道也更好,才卖十五文。

    温柔又夹起一片鱼脍,沾了金齑,细细嚼了半天道:“鱼脍还是切得太厚了,要是再配点生萝卜片,香苏叶,黄瓜花之类的也能去腥增鲜。”

    伙计耳朵真是很尖,周围人声如此嘈杂,温柔有那么低声同温刚在说话,他也能听见,立刻嚷道:“客人这话就不对了!咱这鱼脍切得还叫厚?陆师傅的刀工可是这太和城内屈指可数的!他摆这摊子前,可是醉香楼里的名厨!”

    陆师傅显然不满意温柔的话,住了切鱼脍的手,眼望她道:“这位小哥,你若是能寻出谁切得鱼脍比我还薄,你们吃的鱼脍,我就不收钱了。”

    “此话当真?”温刚眼睛一亮,他可是见过温柔刀工的人,相信绝对不比这陆师傅差。

    陆师傅不悦的瞟了温刚一眼,撂下手里的刀,向着周围的人群拱了拱手道:“请诸位做个见证,若是这两位小哥能寻出鱼脍片得比我还薄之人,我不但不收他们的钱,还押上二百文钱添个彩头!”

    古人没啥新鲜娱乐,就爱瞧个热闹,听他这么一说,不但原先围在摊子前的人挪不动步子了,还引得许多过路的人驻足围观,轰然道好。

    温柔原本只是随口一说,哪想到会惹出这种麻烦来?这样岂不就变成她来这闹事挑馆了吗?和她力求低调的原则太不相符了。可是温刚在旁边对她推了又推,小环也催促她上去露一手震住那陆师傅,顺便赢点彩头回来,再加上鱼脍摊上的伙计一直在旁边冷言讽语的挖苦她,围观众人又不住的起哄,她最终无奈,被迫站起身来,向陆师傅拱了拱手道:“那我就勉强试试吧,还请陆师傅多多指教。”

    第七十一章 赢得彩头

    “你?”陆师傅有些意外,他本来还以为温柔会列数几位刀工不错的名厨出来,天色这样晚了,上哪请他们去?即便请来了,自己也不怵场,因此把握十足,却没想到温柔会自己卷袖子上场,心里纳闷,长相这样清清俊俊的公子哥儿,他难道还真会切鱼脍?

    温柔站到陆师傅身边,看看水盆里游的都是鲤鱼和草鱼,略一沉吟,便手脚麻利的捡了条草鱼出来,拿雪白的手巾往鱼头上一裹,立刻持刀飞快的除鳞剖脏,洗涤后去头去尾,将鱼剖成两片,再剥皮去骨,最后将鱼肉上带的血水擦干,片成透明的薄片。

    只听得一阵极富韵律的刀响,如縠般轻薄的鱼脍不停的从温柔手底飞出。陆师傅在旁看的有点发愣,从她一开始动手,就能瞧出她不是个外行,但没想到她的刀工竟然如此精湛!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拿着筷子夹起一片,高举起来迎着将落的夕阳余光看了又看,不得不承认,这鱼脍切的真的很薄,仿佛轻轻吹一口气,都能如纸片般飞起。

    “水晶脍!真是水晶脍啊!”陆师傅轻叹一声,他曾经听说过前朝有位做鱼脍的高手,能将鱼脍片的如薄如纸,莹白如雪,剔透如水晶,被人传赞为水晶脍,但他从未见过,以为这只是传说中的夸大其词,今日亲眼见这小小少年,在他面前如此轻松的将一条活鱼宰杀飞片,不由的不服,刚想开口认输,却见温柔已将那条鱼切完了,取了些鱼脍,沾上少许香油,又随手拿了只小碟,在里面依次加了些上等酱油,芥子末和姜末,推到他面前道:“陆师傅请尝尝我这做法吧。”

    陆师傅重夹了一片鱼脍,沾了沾调味料,送入口中,只觉得那鱼脍薄的轻轻一抿就挟着鲜甜的味道在舌尖上融化开来,那沾鱼脍的调料虽然简单,却也将鱼脍的口感衬托得恰到好处,又没抢了鱼脍那种独特的香气,更难得的是,腥味全无,比他自己费心调配出来的金齑和梅子酱要高明得多。

    他又连夹了几片鱼脍吃了,将碟子推到围观的众人面前,放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在下输得真是心服口服!不过有生之年,能见到这神乎其神的水晶脍,也不算枉活一场!”

    “陆师傅谬赞了。”温柔摇头笑道:“其实陆师傅切鱼脍的手法已然很高明了,只是拿刀的时候,再稍稍这样侧一点,会更顺手。”他说着,又拿起刀比划了两下,这才去清水里净手。

    “受益匪浅,受益匪浅哪!”陆师傅一面仔细的看着温柔比划的手势,一面连连点头。

    站在面前的围观之人,有较幸运抢得一筷鱼脍的,吃了都赞声不绝,那些没抢到的,自然只能在后头咽唾沫了,温刚和小环两人兴奋得不行,大声雀跃着叫喊道:“胜罗!胜罗!”就连叶昱那一向阴郁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相形之下,鱼脍的伙计就显得有些灰头土脸了,他低着头站在一旁,嘴里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最后忍不住好奇,还是抢了一筷鱼脍尝了,这才瞪大眼睛,默不出声了。

    温柔向温刚和小环使了个眼色,禁住他们的狂喊滥叫,向陆师傅又拱拱手就打算告辞,谁知那陆师傅净了手,恭恭敬敬奉上两百文钱,非要温柔收下这彩头不可,还犹豫着探问道:“不知小哥怎么称呼,师从何人?”

    “我姓温名刚,这师从嘛,倒没有拜过,都是同我爷爷学的。”温柔答着话,不但她自个觉得好笑,被点到名的温刚也蓦然睁圆了眼睛,不懂姐姐怎么把自己的名字报上去了,再回头一想,姐姐现下是男装,何况闺阁女子的名姓自然不能随便告诉别人,这才释然。

    那陆师傅心念一动,还想问她爷爷名字,但被温柔推脱了过去,钱也执意不肯收,说她闹了陆师傅的场子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只当是相互切磋一下,这钱万万不能再拿。偏偏陆师傅是个糙脾气,还非让她收下钱不可,说这么多人都看着,愿赌服输,他绝不抵赖!

    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推来让去实在不成样子,温刚和叶昱知道她是女身,那眼珠子已经越瞪越大了,温柔无奈,只得将钱收下,谢过陆师傅,这才逃也似的离开了鱼脍摊,走出挺远的一段路了,还听见陆师傅那大嗓子在后头吼着:“有空常来坐坐,我总在这儿摆摊呐……”

    待走到拐角处,温柔再回头一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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