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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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另有其人(2/2)
以,唐大鹏来不及细想这件案子,现在冷静下来之后,发现了其中种种可疑。

    要知道,掐死是不利用工具单纯靠人的手掌致人死亡,法医理论认为,一个成年人很难单纯的掐死另一个成年人,一般要么是两者体力、力量悬殊,并且死者一般都会有比较明显的抵抗伤,要么是被害人昏迷、酒醉等无法反抗。

    死者圆心身上没有明显的抵抗伤,难道,当时她已经昏迷?或者酒醉?不对,出家人是不饮酒的,后者可能性不大,那最有可能,就是死者被掐死之前昏迷了。

    怎么查昏迷?提取胃内容物、内脏化验?不可行,这是在明朝,没有那种专业设备。

    除了中毒昏迷,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被力量明显强过死者的人掐死,而假如是在床上等比较软的地方,也有可能不会形成明显抵抗伤。

    如果是这样,那就不会是文弱的圆妙干的,她要凭力量掐死圆心,几乎不可能完成。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联想到圆妙认罪的情景,唐大鹏越想越不对劲,当时自己并没有找到圆妙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是发现了圆妙与圆心两人同性恋,而这件事情充其量很丢人,却不是犯罪,不会被判刑,相对杀人而言,更不会掉脑袋,为什么圆妙要承认杀人?

    难道是丑事被揭露,伤心之下想自杀?不对,她想自杀也不可能选择这种方法,她完全可以体面的上吊,而不是被关进大牢,游街示众之后在众人面前被砍头。

    最有可能,是她在替别人扛罪!替谁呢?圆通吗?

    一想到圆通,唐大鹏脑袋里噔的一下亮了,前面圆觉说了,圆通会武功,这尼姑庵里恐怕也就只有她才能独自一人活活掐死圆心,并将尸体扛到陡峭的三四里以外的山顶上去!如果凶手就是这尼姑庵里的尼姑,那最有可能的就是这个会武功的圆通!

    圆通为什么要杀圆心?为了情?什么情?同性恋的三角纠葛?

    从前面圆觉所说来看,圆通听着也象是个同性恋,既然她能与死者圆心有这种关系,当然也可能与圆妙有这种关系,而且很可能两人的这种关系在死者圆心上山之前就存在了。也许正是后来这种关系被死者圆心知道了,圆心生气了,才与圆通断绝了关系,以至于后来虽然圆通从地痞手里救了圆心,圆心也不承她的情和她重归于好。

    如果能查清楚圆通与圆妙有同性恋关系,那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圆妙要扛罪,也能解释为什么案件发生后圆通就马上下山化缘,还能解释为什么圆妙要穿死者圆心的衣裙假了圆心上山。种种疑惑就一笔贯通了!

    可如何证明圆通与圆妙也有同性恋的关系呢?唐大鹏拍了拍脑袋。忽然眼睛一亮,对啊!昨晚上提取的圆妙乳嘴上的擦试物还没有进行检验,假如自己前面的推测是真的。那么圆妙的乳嘴上的唾液斑就很可能是混合唾液斑,是圆心和圆妙留下的,当然,如果圆妙与圆通有这种关系之后洗浴过,或许不会留下唾液斑,只能看看自己的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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