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是十二月底,已接近本故事第二年的尾声。在这寒风凛冽的早上,楚慎照例一大早便爬了起床。因为他还得回长拳门武馆上班呢。
而李若男和孟雨菲两位姑娘么,她们俩今天倒都各自留在家里,准备她们在光州大学里即将结束的某课程的论文,所以今天早上只有楚慎一人需要出门。
为此,楚慎还曾向两位姑娘抱怨过来着:
“还是当学生的人过得舒服啊!”
由于“斯宾特”上只有楚慎和柯克-尼尔森两人,所以楚慎干脆直接坐到副驾驶座上。若是还得带上李若男和孟雨菲,楚慎自然会和两位姑娘一起,坐到驾驶座后方的乘客座位上。
楚慎主仆两人出发后未久,车子便又照例堵在了路上。因为此时已是上班前的交通高峰时段了,光州的工作日,几乎每天早上的道路都会这么堵一阵子。
在路上堵了一小会儿,楚慎便觉得四周气氛有些寂寞。这寂寞来自四周车辆的沉默引擎噪音,听着如此“呼呼呼”地声响,会感到寂寞的人可绝不止楚慎一个!
于是他便打开“斯宾特”上的收音机,利用电台里的广播声音,来令自己身边的气氛变得热闹些。
此时正在这电台里播出的节目,是一个养生知识讲座。电台里的主持人,此刻正大讲特讲“冬天吃羊肉是如何的滋补”。
听了一阵节目,楚慎忽然觉得“馋了”。因为电台里的养生讲座,令他联想到了光州传统风味菜肴“羊肉煲”的美妙滋味。
于是他没话找话地对自己身边的白人帅伯司机问道:
“老柯你觉得羊肉怎么弄最好吃?”
柯克-尼尔森闻言,注意力便从“斯宾特”周围的交通状况上收了回来。他眼见此刻交通状况,知道短时间内车子根本挪不动,便干脆认真思考起雇主楚慎的提问来。
认真思索了好一阵子,白人帅伯柯克-尼尔森此前一直搭在方向盘上的右手,忽然抬起向雇主楚慎竖起食、中两根手指:
“sir,我以前还是总统保镖的时候,曾跟邦联总统去过一趟华夏国首都。那里的涮羊肉令我印象相当深刻,吃到涮羊肉以前,我根本没想过羊肉居然还能这么吃。”
据柯克-尼尔森所说,在品尝过涮羊肉的滋味以前,他一直觉得星条邦联那边的名菜“红酒烩小羊排”最美味。而吃过涮羊肉以后,“红酒烩小羊排”就必须退居其次了。
“涮羊肉啊。。新鲜羊肉用开水烫一烫,然后蘸着作料吃倒也不错……”
楚慎说着便淡淡一笑:
“不过我还是喜欢大块大口地吃肉。涮羊肉口感太单薄,吃着不够过瘾啊。说实话,我反而比较喜欢你说的红酒烩小羊排,把羊肉连骨头一起咬碎吞下去,那感觉才够过瘾!”
回到武馆以后,楚慎心中的馋虫仍未退去。于是他没第一时间回办公室,反而跑到武馆的食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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