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爱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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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爱女孩-第10部分(2/2)

    林耀辉建议她摘掉假睫毛,这样会更自然一点。他过来帮她,他的动作很轻,很温柔,指尖偶尔会碰到她的额角,月光般沁凉。

    那晚的客人,散落在各个角落,小声地说着话,或是闷闷地喝一杯酒,生意不见好,也不见更坏。

    范植秀立在舞台中央,四周一片漆黑,忽然,猛烈的舞曲推上去,帷幔瞬间拉开,雪白追光逼落,把她的影子拉得瘦削。林耀辉穿着弯弯的彩色皮鞋,戴大波斯菊一样的红色假发,鼻子上粘着乒乓球大小的红鼻头,唱着:“啦啦啦,啦啦啦……”过来牵她的手,旋转,跳跃,闭着眼。

    3.

    林耀辉趴在窗台喝一杯红酒,摸着下巴想下一幕剧情,他朝范植秀说:“我们必须加一场吻戏,刮很大的风,刮翻了那条星河,男女主角站在河的两岸接吻,她们有比大象鼻子还长的嘴巴。”范植秀很认真的听他说那些荒诞的剧情,好象一切理所当然,她有多久没有被吻过了,想着,心里有一点慌乱。

    长长的嘴巴是橡皮做成的面具,林耀辉和范植秀隔着遥远的距离接吻,她听见他急促的呼吸。调酒小弟笑得打翻了一瓶番石榴汁:“你们真的很像两个八戒在接吻呢。”范植秀把嘴巴摘下来,追着抽他。

    林耀辉坐在音箱上:“不如我们先摘掉面具接吻吧,彩排。”

    范植秀闭着眼睛,他的嘴巴凑过来,她忍不住笑场:“我怎么觉得你还是像个猪头,别人是天生丽质,你是天生荔枝皮。”

    那天下午的彩排便是吻来吻去,先是笑啊笑,后来慢慢地便吻出了深情。

    林耀辉说:“范植秀,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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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植秀问:“是台词吗?”

    林耀辉说:“不是。”

    他的吻狂热地落下来,暴风骤雨。范植秀努力地想挣脱。

    调酒小弟惊叹:“演得太真了,太投入了,太有激|情了,影帝。”

    那以后,每场戏都会有一场这样热烈绵长的吻,范植秀也不拒绝,只在心里说:“一切都在演戏。”

    4.

    深夜,酒吧打烊,他搭她的车回学校。一条寥无人迹的旧街,她开得很慢,一路聊着剧情,突然地,他把手覆在她的膝盖上,她一惊,车子冲出去,又刹住,横在街边。

    她问:“是戏吗?”

    他说:“不是。”

    她拿掉他的手,放在排挡上。他又覆过来:“是戏。”他开始吻她,把手探进她的裙摆,他的动作小心又笨拙。

    电台在放一首歌,像是这幕戏的背景:我从不怕爱错,就怕没爱过……

    他终于还是停下来了,颓靠在座位上,问她:“能给我一支烟吗?”她抽很浓烈的555烟,他被呛得咳嗽,眼睛涨满泪水:“为什么?”

    她打开车窗,晚风吹进来,微微的凉。她说:“我不适合你。”

    “我不嫌你老。”林耀辉抢白。

    他十九岁,她三十岁。

    她不说话,继续抽烟,又丢一支给他。那晚的月光是因了烟雾吗,变得黯然,透过半开的车窗,落在她的脸上,是窄窄的一道光的缝隙。

    路过艺术学院,她没有停车,径直朝旧街深处开,开进尽头旧旧暗暗的住宅区,这里很久没有管理了吧,树影凌乱,茨藻横生,一池的荷花开得乱糟糟。

    他跟着她,穿过仄仄的楼道。她住四楼,房子很大,被栀子一样惨白的灯光映得空旷,客厅中央的茶几上养一缸葱郁的睡莲,已经开出了一小朵,空气仿佛弥漫了幽幽的暗香。斜对着客厅的一间卧室门开着,可以看见一张硕大的白色欧式大床,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裹在白色的被褥里,看上去很瘦削。

    范植秀走近:“他是我先生,五年前,一场车祸,就变成了这样,不会说话,没有动作,但他什么都知道,他心里明亮得很。”

    刹那末世,无尽的荒凉。

    5.

    是因为林耀辉的音乐剧吧,酒吧渐渐喧闹起来,灯红酒绿。他抽一晚上555,写不出一个字,没有桥段,没有对白,没有起伏,脑袋里好象很堵,又好象很空,所有的情绪都苍白纠结。

    调酒小弟拍他的肩膀:“怎么,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让我们开心开心。”

    好吧,那就让你们开心开心吧,林耀辉把剧本写成了童话剧,一个人穿着毛绒绒的道具在舞台蹦蹦跳跳地唱:“小鹿小鹿,毛衣毛裤,身上开花,头上长树……”又或是一个人躺在一只巨大的芭蕾舞鞋里面,婴儿一样哭泣。

    范植秀系上白色的纱笼,隐在帷幔后,问他:“什么时候我才能上场?”她站得久了,站得累了,站得脚都麻了。她拄着黑色的手杖,摘下睫毛,粘上胡子:“我们还可以是朋友吧?”

    他们拉着手,踢踢踏踏,嘻嘻哈哈,唱:“啦啦啦,啦啦啦,我亲爱的宝贝,我的个心肝脾肺肾哩……”

    季节入梅,没完没了的下雨,下得整条街蓊郁盎然,有蔷薇开得疯了,沿着栅栏,攀上生绣的橱窗,密匝匝生满一面海报。路人驻足,看那支硕大的玫瑰,看雨后天青,看新一幕的剧情预告。

    这幕剧,多么荒诞,多么滑稽,多么无厘头,没有对白,没有桥段,没有起伏,甚至没有开始,而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结局,撑五颜六色的伞,站在大雨滂沱的街,凌乱,模糊,如油彩一般。

    6.

    范植秀把酒吧重先装修,成一家小小的剧场,门前的橱窗还保留着,那朵玫瑰已经被雨浸得褪色,于是换成水晶玻璃。在作坊,她看见工人们在通红的炉火中吹出玫瑰的形状,浴火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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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耀辉的剧照被放大成许多倍,孤独地站在街头。他的旁边,璀璨的霓虹闪烁,纷纷扰扰,“玫瑰剧场”。

    他叼着玫瑰出场,燕尾服细细剪裁,舞鞋踢踏镫亮,金领结闪着光芒,他张开双臂放声歌唱,通俗流行美声蓝调爵士rap,反正是爱的声音,穿破头顶彩绘玻璃拼凑的圣经天使,久久回荡。

    范植秀深呼吸,公主即将出场,灯光准备,音效准备,掌声准备,对白准备:“亲爱的宝贝,隔过年去,我愿意与你添一双儿女,儿子叫村上,女儿叫春树,我从不重男轻女。”

    有人尖声惊叫:“停电了。”是剧本推敲斟酌所无法预料的结局,一刹那,帷幔低垂,灯光熄灭,音乐哑然,只有人群愤愤离席的声响,还有叹息。

    两个人走在午夜的街,林耀辉伸出手,想要牵她的手。她装作不知觉,将手放在口袋。伸出的手,停在空气里,成了一个尴尬的姿势。他终于还是年轻,想爱便爱:“不如,我和你一起照顾他。”

    街边的蔷薇靡靡开放,范植秀越走越慢,把手放在身后,他伸手挽住。她哭了,闪烁泪光,卷着小小月亮。

    7.

    “玫瑰剧场,欢乐海洋,爆笑指数直逼小沈阳。”林耀辉写在海报的宣传,笑得调酒小弟摔了个跟头,跌掉了大牙,名副其实吧。

    范植秀努力绷着脸:“不是我不笑,一笑粉就掉。”

    林耀辉安慰她:“我不嫌弃你,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雪白追光逼落,人影拉得长长,林耀辉站在中央,小提琴抵在下巴,贝多芬,《致爱丽丝》,细细拙拙的琴声,有些颤抖。

    他闭着眼睛,范植秀看清,他温柔的侧脸,眉眼,还有唇线。她轻轻抚摸,穿蓬蓬纱裙,脖子上圈红色的羽毛围巾,妖娆地唱:“我是一只红色的小狐狸,偶尔会落下红色的眼泪,而你却不是我的小王子……”

    回家的路上,她狐狸一般依偎在他的肩膀,讨论着剧情,争论着快乐到底是一种方式,还是一个方向。

    那个男人,他的心底真的是明亮,他没有说话,没有动作,眼神却是冷漠。林耀辉扶着他去卫生间,脚下一滑,一个踉跄,他重重地摔下去,脑袋磕在马桶上。范植秀冲过来,用很大的力气推开林耀辉,想要扶起他。

    突然,他缓缓的抬起头,鲜血流满脸庞,他问:“我是不是睡了很久,睡得头都痛了。”他醒了。医生说的百万之一的机会被他遇见了。范植秀怔怔地抱着他的脸,不知道该开心,还是难过。

    林耀辉默默转身,沿着仄仄的楼梯离开,他看见,她关上了临街的那扇窗,他离开的方向。他靠着一盏生锈的路灯,绝望地闭上眼睛,泪水潸然滑落,昏黄的光晕笼罩,像是一幕百转千回的舞台剧,雨过天青,往事分明,可歌的爱情,都可泣。

    8.

    “我的水晶鞋丢失在仙人掌丛里,我的南瓜马车迟到,我睡不着的时候数绵羊,我有很多秘密没有人知道……”明媚锦绣的舞台,范植秀一个人又蹦又唱,满头大汗,可是,拉琴的少年已经不在,再不能陪她夜夜探戈伦巴恰恰,rock&roll地唱马蚤歌,成妖成精,成痴成癫。

    林耀辉离开之前,写完了整部剧本。酒吧门口的橱窗,围满了来看剧透的人群,这是他们想要的结局吗?有人失望,有人迷茫,有人习以为常,我们都走得太慢,连幸福都着急。

    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女生,她叫颖欣,笑着的时候是一朵花,不笑的时候是一朵等待开放的花。她穿着蛋糕裙,小船鞋,坐在小礼堂的石级上等他:“林耀辉,你不是要邀我演音乐剧的吗?”

    林耀辉停下来,拍拍她的脑袋。她戴一只黄|色的菠萝帽,他拍一下,鼻子就酸了:“那个角色不适合我们,是悲剧。”

    颖欣拉着他的手,站起来,却没有再放开:“那来我们剧社吧,文学社的同学写的本子,很经典呢。”

    林耀辉演一只青鸟,扑扇着翅膀在小礼堂飞过来飞过去,含泪的射手“砰”地扣响了扳机。颖欣深情地跑去他的身边。林耀辉捂着胸口,躺在地上,血还没有流出来,颖欣的脸就红了。观众会意地笑起来,她的蛋糕裙有点短。

    9.

    再遇见,已是五年之后,林耀辉回艺术学院参加校庆演出,有意无意地,路过曾经的酒吧。时过境迁,那里已经改成了一家烧烤店,几个少年围炉坐着,喝着啤酒。那面橱窗还在,只是当年的写着剧透的海报已经倾斜剥落,那支硕大的水晶玫瑰也蒙上了厚厚尘土。

    林耀辉靠着橱窗,默默地吸一支烟。这些年,他一直抽555,一直没有变过。一辆红色的polo已经开过,又退回来,因为刹得太急,横在路中央,是范植秀,她还是当年的样子,只是涂了更厚的粉,所以不敢笑。

    说什么呢,一刹那,两个人都沉默,只是漫无目的在那条旧街来回的走。还是当年的季节,还是那些树,还是那些花,蓊郁盎然,靡靡开放。

    林耀辉问:“你和他,还好吗?”

    范植秀哑然:“他?他那次醒来之后,第四天便去世了。”

    轮到他哑然了,惊讶地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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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叹息一声,幽幽地笑:“医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那次奇迹般醒来,本就是回光返照。”

    “你为什么没有找我?”林耀辉急急地问。

    “找了,他们说你演一只鸟,去了台北。”范植秀无奈地笑笑。

    两个人又一次沉默,范植秀晃着手,期待他还会来牵,可是,他却将手放在了口袋,是电话响了。那头,颖欣喊:“老公,你跑去哪里了,一礼堂的人拍着手等你来演鸟人。”

    9月28日,我在旧楼烧文轩的信,满满一箱子。

    林思远刚好路过,烟雾弥漫,他捂着鼻子,呛到眼泪掉下来。我也被呛到咳嗽,却不掉一滴眼泪。

    我想起等这些信的日子,每天装作路过传达室,探头探脑地张望。烟火缭绕,灰飞烟灭的不只是甜言蜜语,海誓山盟,还有一颗死了的心。

    那时候的林思远,很暴脾气,踢踢踏踏地踩得楼梯震天响,背上的吉他叮叮咚咚地撞在护拦上。他在楼梯口等了一下,那么多的信,他看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突然冲上来,缀满铁钉的皮靴将熊熊燃烧的火盆一下子踢翻。那些火焰,灰烬,还有未烧完的信,全都飞起来。

    我疯了一样冲过去扑他,他一点也不怜香惜玉,轻轻一闪,我便顺着楼梯滚下去。

    林思远手忙脚乱地抱我去医院,越过他的肩膀,我看见身后一片狼藉,多像是一个战场,而我便是那个输得千疮百孔的人。

    林思远的肩膀很宽,我趴在上面,哭得稀里哗啦。

    他一直在安慰我,是不是很疼。其实一点也不疼,我只是讨厌,他为什么会穿一件硬邦邦,冰冰凉的皮外套呢,让我受伤的时候,都没有一个柔软的肩膀可以依靠。

    我的脚肿得像个馒头,鞋子都脱不下来,林思远拿来剪刀,一小块一小块地剪。天美意,文轩送给我的礼物。小王子走了,水晶鞋也碎了。

    我躺在长椅上,林思远去取药,我看见他的背影,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扭啊扭的,像个老妇人。害我滚下去,然后再救我,最毒妇人之仁。

    林思远帮我打车,打开车门,抱我坐好,他来不及坐上来,我便关上车门。吩咐司机,快开。后视镜里,我看见他茫然地站在街边,很惆怅的样子。

    他的头发很长,眼睛很小,嘴巴很大,又背一把奇形怪状的吉他,真丑。

    2.

    失恋是一件多么寂寞的事情,我逛了一整天的街,刷爆了好几张卡,面对堆满房间大大小小的袋子,却毫无兴趣打开。

    我去冰店,柠檬味,柳橙味,草莓味,朱古力味,点满一桌子,窗外阳光那么大,冰淇淋在融化,我却一口也吃不下。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我睡在房间里看电视,我跑去妈妈房间看电视,闪电一样转换每一个台,为什么换了电视却还是那几个节目,真烦躁。

    酒吧在放嗨到死的粗口碟,一个声音在喊:你快乐吗?一群声音在回答:我很快乐。

    我也很想快乐,我一瘸一拐挤进人潮汹涌的舞池,闭上眼睛,甩起头发。一个人拍拍我的肩膀,抬起头,居然是林思远。他冲我笑,笑得整个眼睛咪成一条线,嘴巴大得能够塞进去一只榴莲。

    他贴着我的耳朵喊:“喂,多巧,你也来玩啊?”

    我转过头,厌恶地躲开。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午夜了,林思远坐在街对面的路牙子上等我,旁边摆着一小筐百威。他喊:“喂,失恋吗,我请你喝酒啊。”

    他想灌我吗,他失算了,我千杯不醉。

    林思远醉得不醒人事,躺在草坪上大声地唱歌,先是唱周杰伦,接着唱梁静茹,然后唱林俊杰。他穿个什么装,梳着朋克头,背把破吉他,我以为他会唱战车或是跳房子,最次也要唱个阿信或是花儿,谁知道他如此没劲。

    我走的时候,林思远还没有醒,应该会有警察发现他吧。他打那么大声的鼾,半个城市都听得见。

    回到家,睡到一半,被窗外的轰隆隆的雷声惊醒,我突然想起他,匆匆忙忙赶回去,他已经不在了,草坪上乱七八糟一地酒瓶。

    我正庆幸警察把他拣走了。他突然又在身后拍我的肩膀,堆着奇丑无比的笑脸问:“你是在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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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还是那幢旧楼,我们并肩坐在楼梯口,前些日子烧信的灰烬还在仄仄的楼道里打转,物管处的保洁阿姨真懒。

    一页信,烧剩了一半,林思远跑过去拣过来,一字一句,阴阳怪气地读。

    他勾得我难过了,我狠揍他一拳。林思远的皮真厚啊,揍一拳,像是挠痒痒。他裂牙眦嘴地凑着我的耳朵问:“那么多的信,烧掉会不会很可惜。”

    我抢过他手里的残信,撕得粉碎,嘴里喊:“可惜你个头,你再废话,我烧了你。”

    我嘴巴这样说,其实心里挺后悔的。

    文轩是个超级懒的人,我写十封信他才会回一封,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整整七年的时间,才聚够这一箱。那就是说,我写给他的信有十箱那么多。

    林思远看我不说话,便也不说话。我抱过他的吉他,问:“会弹吗?”

    他说:“不会。”

    我鄙视他:“那还整天背把吉他跑来跑去?”

    他说:“这样看起来酷一点啊。”

    我拽一下他拉风的什么装。

    他笑得很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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