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壁、干净的瓷砖地板还有年轻的男人。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上前询问坐在柜台前的男人,他腰上围着白色围裙,神情有些慵懒。
“您好,请问之前经营这家店的老板娘呢?”
男人见我,换上笑脸应答,“那是我妈,她三年前就不做了,我接手开店。”
于婓彻来的时候,我正坐在进门的第一张桌子上,头顶依然吊着吊扇,我从前也是坐在这个位置。
他穿着迷彩裤,黑色的t恤,胸口是白色的英文,翻译过来好像是世界在我手中。匆匆坐下,店员过来询问点单,他问我,“老样子?”
我笑着点头。
“两份炒面,不加葱,不加辣,一杯鲜奶,一杯白开水。谢谢。”
于婓彻回头冲老板打了个招呼,我有些诧异,“你经常来这里?”
他解释,“偶尔吧,小时候和你一块儿在这吃惯了,太久不吃,会想念。”
他就是我带来的小朋友之一,十年前还没现在这么没皮没脸,羞于请他来吃饭,所以都是叫上好些同学,一块儿来。之前的老板娘大概是看出我喜欢他,总是说,“哎呀,小孩子家家的居然这么挑剔,那你们两个的一块儿炒吧。”说着还冲我挤挤眉。
“你和以前不大一样了。”喝着鲜奶,我笑他,“之前总觉得你挺闷的,也不怎么爱搭理人,可是现在看来你倒是挺开朗的。”
他低头,眼睫毛长长的,不知是不是幻觉,感觉他有些颓废,可也只是一瞬间,他又笑起来,阳光明媚,“我倒是觉得你一点也没变。”
胡说,我小时候可比现在可爱多,又乖又矜持,现在我已经被万恶的社会侵袭伤害了!
一顿饭进行得非常愉悦,我们约着以后多碰面。我是有私心的,到底怎么说都是我的初恋啊,多么青涩的感情,现在儿时崇拜欣赏的少年,又成长得更加茁壮强健,我还抱着也许能进一步发展发展的心思和他保持联系。
然而我有梦到了不太好的事情。
梦中于婓彻站在一所房子的客厅里,昏暗的灯光,只能看清他的一张脸。四周是撕碎的纸张和玻璃片,他的手中还握着没有水的玻璃杯子,低着头,神情阴暗不明。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下巴上有一圈胡渣,头发因为长长却没有打理,显得有些凌乱,他紧缩眉头,握着玻璃杯的手指逐渐用力起来,像是想要捏碎了杯子,手上的青筋凸现出来,随后他用力的摔落玻璃杯,杯子摔到地面,绽开如花一般,飞起的玻璃渣,划过他穿着凉拖鞋的脚面和手背,留下浅浅的痕迹。他抬头,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颓废,他看过来,让我感觉我好像就站在他面前,他的失望和难过都是我造成的。突然心口有些难受了。
醒来后,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把梦境转述出来。从温孤爵他们入驻我家开始,我们就达成协议,他们提供对我的保护,而我必须每天汇报自己的梦境,不管是观测梦,还是寻常梦。这天的梦,关乎一个对我来说很是重要的人,我一时无法分辨,到底是观测梦还是普通的梦。
“先前你说他和小时候不太一样?”温孤爵坐在沙发上,手指一下一下的弹着沙发,让我想起当初他一根手指弹倒钢柱,我吞了吞口水,“他一直是个很优秀的孩子,现在只是更开朗了些,毕竟时间过了这么久,就算性格有所改变,也很正常吧!”
温孤爵没说话,倒是一旁的殷芙笙站了起来,“你的梦境给你真实的感受,这是空间的指示,他就是我们的猎杀目标。”
留措也说,“我们从小就认识,那么没可能是从别的空间通过漏洞穿越过来,如果真的有问题,那就应该是错乱空间。”
我急忙站起来,挡住殷芙笙的路,解释到,“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不一定是的,不要轻举妄动。”
殷芙笙看我的眼神有些高深莫测,良久她才说出一句,“你喜欢他?”
在座的人顿时都看向我,我有些脸红羞涩,“这和这件事有关吗?”
回答我的是温孤爵,他站起身来,绕过我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顾同学,一己之私毁了全局的故事挺多的,老是这么感情用事,你都不要命,还有谁能替你保住。”
“爵,你去哪里?”殷芙笙也绕过我跟了上去。
“观察目标,芙笙你留下来保护顾同学,今天安汀兰搬过来,要是人多,危险也多。”
说完他就拉开门走了出去。他留殷芙笙下来,并不是要保护我,根本就是为了监视我,让我不能去找于婓彻,可是我不会发短信吗?
我从小就有坏毛病,丢三捡四的,被妈妈训过好多次,就是不长记性,所以我又开始满屋子里找手机。在家中我就很少用到手机,没什么人会给我打电话,留措和沈夏有事都是直接来我家,爸爸妈妈要是办公在外,也都是直接跟外公联系,所以我的手机根本派不上用途,说玩游戏上网吧,有电脑谁还用手机,屏幕也太不够看了。
“找什么呢,小慈?”留措突然走出房门,现在对我来说留措就是我阵营的兵了,我拉着他就问,“我手机呢?”
他甩开我的手,“给于婓彻通风报信?”
然后他用眼神示意我向后看——殷芙笙正拿着我的手机,单手叉腰站在我身后,表情非常的不悦。我三步冲上前去想要抢回手机,殷芙笙转身与我错开,我到处扑腾,对方轻松躲避。我累得气喘吁吁,留措才提醒我,“跟她比速度,你是不是傻了。别闹了小慈。”我趴在沙发上眼泪都快被气出来了,连萧留措都背叛我了,这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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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在沙发上躺好,我怒气冲冲的吼,“我的手机干嘛要放在陌生人那里!你们才傻了!”我这样无赖的行为在殷芙笙看来,应该是十分幼稚,她不理我,准备回房,我伸脚拌了她一下,正巧手机铃声响起来,一首“封面恋人”要气势有其实,要节奏有节奏,双重惊吓让殷芙笙失手。我接住手机,抱着就往一边躲开,接通了电话。
“喂,于婓彻?”
是他打来的电话,约我周末出去,说是妹妹生日快到了,请我帮忙选礼物,我开心的应好,挂了电话,房间里的两个人面色不善的看着我。
“干嘛这么看我!我拿回我的手机,接打给我的电话有什么错?”
殷芙笙冷哼一声,“幼稚可笑。”
留措也叹气不理我,转身上楼。
这帮人至于这样吗,为什么要我和他们一起防着我喜欢的人,他们肯定都没喜欢过人,讨厌死了。
星期天,我如约来到一家大型商店门口,从上次接电话后,留措、殷芙笙和温孤爵就再也没主动跟我说过一句话,问他们话也都敷衍答过。好在安汀兰搬了进来,总得是有人肯理我。这些日子,外公在家里待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全国各地跑,各地旅游,有时候都联系不上他。有什么事,我也只能和安汀兰商量了。虽然我在这件事上的处理方式确实有些任性,但是我就是不喜欢怀疑我的朋友,就像沈夏,我仍然是相信她的,即使她什么也没有向我解释。
反正最后,安汀兰陪着我一块儿来见于婓彻。
“小慈姐,你那个老初恋要干什么啊,来种坑钱坑的正气凛然光明正大的商场。”安汀兰用胳膊肘捅了捅我。自从她知道了我小学就对于婓彻有“不正当”心思,就一直称呼于婓彻“老初恋”。
“你常来这种地方?还有,一会儿见到人,不许喊人家老初恋,难听死了!”
“出国前留白来这里买了不少东西。”
“土豪夫妻……”
我们俩在商场门口,顶着烈日,互相调侃,以打发时间,可是于婓彻迟迟没有现身。当我消灭掉了一杯dq时,商场门口已经围了一群人。
“这是咋了,失火了?”
安汀兰抬头望向上面,问我,“老初恋个子多高?”
“目测不低于一米八。”
“皮肤啥色?”
“小时候挺白的,后来比较靠近小麦色。”
“他是不是喜欢穿迷彩裤啊?”
“喜不喜欢我哪里知道,上次见面确实穿的是迷彩裤!还有……”
“黑色t恤?”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的瞪着安汀兰,难道她也参与了跟踪观察于婓彻的计划?
她叹了口气,让我往上看——于婓彻站在商场的楼顶边沿上,静静的看着下面。我顿时就吓得腿软了,这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在上面而不是我面前,他约我来不是给妹妹买礼物吗?干什么要爬那么高?
我腰一挺,深呼吸,怒吼一声,“于婓彻,你在干嘛!”
他似乎是听到了,头偏了偏,看样子是在找寻我的位置。好一会儿才看到我,因为楼层有些高,我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隐约的观察到他在笑。他的手中和我梦里一样,握着一只玻璃杯,他直直的举起手,似乎是要把玻璃杯丢下来,围在下面的人,迅速散开,似乎都在害怕玻璃杯砸中了他们谁。有眼尖的看出那只玻璃杯就是在这家商店买的高额玻璃杯,厚度手感一流。于是大家散的更开了。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到底要做什么?
到最后他还是没有松开握着杯子的手,反而握得紧紧的,一声呐喊后,他纵身跳了下来,我的心脏好像骤停了一会,掐住安汀兰的手,往前跑,想要接住他,可我怎么可能接得住。于婓彻就这样摔落在我跟前,他的血染了满地,而那只玻璃杯子,紧紧的握着,没有损坏一丝一毫。他在地上抽搐了几下,终于还是咽气了,带着笑容……
我的耳边隔绝了周围人的议论,安汀兰的不可置信,和迟迟赶来的救护人员请求让道,我好像只听得到他跳楼前的一句话,他喊得那么大声,他说,“顾慈,一起吧。”
这句话在儿时是他常对我说的话,我们当年是一对搭档,不管是帮老师做事,还是值日打扫,都是一起的。他常站在阳光里,面容干净,带着些许羞涩的跟我说,“顾慈,一起吧。”
我蹲下身子,抽走他握得死死的玻璃杯,他的手上凸出的青筋告诉我他很珍视这个杯子,我握着玻璃杯,上面还残留有他的体温。炎炎夏日突然变得分外寒冷。我第一次喜欢的人,随着一声呐喊,带着我的喜欢陨落在我面前,我只能握住他的杯子,而不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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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人员推开了我,带走了停止呼吸的于婓彻,我抬头,眼泪还是夺眶而出,朦胧里我看见商场三楼的窗户边围满了人,其中就有,温孤爵。
几天后,我正在家里擦拭着于婓彻的玻璃杯,有快递按门铃送来了一个箱子。留措帮我把箱子搬到茶几上,我打开这个略微有些重的箱子,一排排整齐的玻璃杯出现在我眼前,有圆的,方的,各式各样,都是吹得很棒的玻璃杯,中间还夹着一张纸。纸上写着:
我想给我喜欢的女孩世界上所有漂亮的玻璃杯,因为她的笑容和心灵像玻璃一样美丽而干净。即便最后她没有属于我。
落款的是,于婓彻。
给读者的话:
今天的双更结束~~~~
正文 020黑色星期天·猎杀的刀刃
我没有想到于婓彻会为我买下这么多玻璃杯,我们分开有六年,七十二个月,箱子里装了七十一只玻璃杯,还有一只在我的展览柜上。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
医院给出的结果是,跳楼前吞下半瓶安眠药,送到医院已经不治身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之前还是好好的,他还带着明朗的笑容,说着下次再见。可再见时,他却从天而降,让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再见。他为什么选择自杀,没人告诉我。可我却怨恨当时在场的温孤爵没有选择救他。如果是温孤爵,他一定救得了于婓彻,可是他没有施以援手。而最后我们也确实了于婓彻根本就不是错乱元素。
温孤爵对我说,“一心求死的人,我为什么要救。顾慈如果你继续这样,一心求死,我也不会再管你。”
于婓彻死后,我每天都要把七十二只玻璃杯擦拭一遍,然后把它们一排排摆好放在阳光下,一起晒着阳光,偶尔还会和它们说说话。殷芙笙说我是疯了,留措问我要逃避到什么时候,我回问他,“于婓彻要我和他一起做什么?”
所以后来温孤爵就对我说了上面那句话。
夜里,安汀兰敲开了我的房门,进来对我说,“小慈姐,该醒过来了。伤心是想不通事情的,该让你知道的时候,你总会都知道的。你继续这么装疯下去,你的家人知道了一定会很难过的,而且你真的能放下你的使命不管不顾吗?我们生活的空间正在被破坏,你的逃避,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你要看着于婓彻留下的世界一点点崩溃吗?或者你真的想和他一起死?”
她说完就关上了我的房门,我躲在被子里,身在黑暗中,哭了一夜。
第二天我就把七十一只玻璃杯收回了箱子里,安置在储藏室中,只留下了最后一只玻璃杯,搁在我房间的电脑桌边,每天的阳光都可以照在这只玻璃杯上,好像装着满满一杯的阳光。此后再也没人跟我提起于婓彻,我们都默契的忘记那一段故事,继续着我们的使命和责任。像我们这种人,没有资格逃避和放弃,因为使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绑在一起。
下一个观测出的对象,名字叫易明雪,是个天才少女。生活在北京的郊区,我们一行人收拾了一些行礼就坐着温孤爵的吉普车向北京出发。这次我要亲自猎杀目标。
到达北京的时候,已经是夜晚。
下榻的酒店是温孤爵订的,就在易明雪的小区外隔着两条街的地方。拖着行李箱进房,我习惯到酒店就先冲个澡,一时忘记殷芙笙和我在同一间房,这次出行汀兰留在家中以防万一有什么情况,所以我和殷芙笙一间房,温孤爵和留措一间房。等我冲完澡,赤脚跑出来时,殷芙笙正在她的床上摆弄着她箱子底的两只枪,我吓了一大跳。
对枪没什么研究,所以我也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枪,只是看上去,就好像威力非同小可,拿枪配殷芙笙简直太和谐了,一样的冷酷和凶狠。
我窝在床上,偷偷的看着殷芙笙擦拭她的手枪,她似乎是知道我在偷看她,漫不经心的说,“我是有持枪证的,而且爵要保护你,我也不会伤害你。”我在心里腹诽着,你明明已经在精神上和眼神上多次绞杀我。
“能冒昧问一下,你和温孤爵是什么关系吗?”
“不能。”
这个女人真是无趣。
坐了长时间的车,现在终于可以睡上一觉,加上殷芙笙这么厉害的人间大炮睡在我身边,异常的安心啊。很快我就进入了熟睡状态,也许是太过疲惫,我并没有做梦,一觉天亮,旁边床的殷芙笙已经起来站在窗前活动身体。我从枕头下摸出手机,一看时间,才六点半,难道眼前这个女人和电影里的女特工一样?睡眠浅,起得早,无时无刻保持着出手就要人命的状态?
不管怎样,我并不太想和她有过多的交集,她不喜欢我表现得太过明显、
换了衣服我就出门了,谁也没带上,我想自己去找易明雪。根据观测梦可以知道,易明雪是一个智商超乎常人的天才少女,因为太过聪明,行为又十分奇怪,所以几乎没有朋友,也不用上学,还有一点很让人觉得意外,这样的天才少女居然是个孤儿。靠着之前做过的几个研究,她在北京的郊区买了一间不算大的公寓,来北京之前,温孤爵给了我一叠资料,就是易雪明的,她太特别了,所以调查起来很是方便,只是在她十岁以前的资料一丁点都没有搜集到,她住在哪里,父母是谁,有没有亲人,也查不出来。我很难想象一个十九岁的女孩这么些年是怎么度过的,并不是聪明就不会有痛苦,反而可能会更多。
北京人生活很匆忙,六点半已经有不少车子行驶在路上。而我不像他们,我有足够充足的时间在路上慢慢行走,因为有手机定位,我也不怕再丢了,索性就踏着悠闲的步子,在萧条又匆忙的街上漫步起来。夏天的天亮的很早,好些铺子都没有开门,零散着几家早点铺正在营业,买了三个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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