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何夕闲得无聊,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竟鬼使神差地溜达到了灵都边界。她低头瞧了瞧自己的穿着,一身淡紫色纱衣,淡雅而不华贵,当然也不掉身份。
于是她便徜徉地过了边界。
边界的另一端如同另外一个世界,歌管楼台满街,酒肆店铺琳琅,一派繁华。
何夕一边小心地四处张望,一边略有些不自然地走着,这是她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走在灵都的大街上,不免有些紧张,不过更多的是好奇。
她兜里装着十个金珠,在各个街道肆意游走,看到喜欢的就买下,看到好吃的就买下,看到好玩的就买下,毕竟,不久前刚刚赚到了三百金珠!
何夕正一手抱着一包吃食,另一只手不断地往嘴里塞,满面桃花。
正在这么不顾形象地吃着,忽闻身后一阵马蹄声呼啸而来,有那马夫的呐喊声,也有那马的嘶鸣声,何夕好奇,正要回头看看究竟是何人这么狂妄,不怕撞翻了人?可那马蹄声已至,眼看就要撞上何夕,却有一人伸手揽在她腰间,稍一用力,她便靠在某人怀里,马车呼啸而过,惹得人们一阵唏嘘。
何夕低头,只见那人手覆白丝绒绵,银线绣成竹叶,雍容华贵。
那人松开手放何夕站稳,她扭过头来,正好对上他温柔的笑容,果然是那公子。
何夕抱着那包吃的,微微欠身:“多谢公子。”
他不禁一笑,“姑娘好胃口。”
何夕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吃食,嘿嘿干笑两下。
“姑娘也是没事,来灵都闲逛?”
她又干笑两下,“对啊……经常来。”
他便莞尔,“正好在下今日也是闲来无趣,不如陪姑娘一起吧?”
何夕仰着脑袋,“好吧。”反正无聊嘛……
那公子陪着何夕一起逛了几条街,何夕慢慢发现这个人其实心肠不错,文学造诣极高,对各方面知识都略有了解,十分精通于医药,交谈中看出他为人谦逊和蔼,知书达理,至于那个炫耀钱财的毛病,应该从小家里教育的吧。
傍晚时,公子和何夕在一家酒馆坐下,两人边喝着酒吃着菜,边聊着天南海北。何夕莫名地觉得与这个人很投缘,像是难逢的知己,相见恨晚。
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红尘中的同路之人,羁良苦旅,生死无依。
酒入愁肠,闲语亦多,憋在心里很久的话也都说了出来。
“我以前住的那个地方啊,那叫一个豪华,侍女三千,所有人都宠着我,哈哈……”
公子望着她泛红的小脸,刹是可爱,“那你为何又成现在这番模样?”
何夕摆摆手,“我杀了不该杀的人。”醉了,便开始说胡话。
“哦,是什么样的人?”
“是……很厉害的人……手里有很多钱,然后我就被赶出来了,灵力也给我废了,哼!那人手里都是脏钱,杀他活该!”
公子忙点头,“对,杀他活该!”
何夕对他咧嘴笑。
公子略有疑惑,“你怎么不问我是谁?”
她又喝下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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